闹店法庭高效办案 获朋友圈点赞

来源:宝丰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1-03-11 18:35:35      访问人数:

郑某与王某某系夫妻关系,因郑某要求与王某某离婚,2021年2月24日,郑某到宝丰法院闹店法庭要求立案。因考虑到郑某系四川省人,法庭工作人员接待郑某后,当即电话通知了王某某,王某某表示同意下午到法庭与郑某协商离婚事宜。法庭工作人员考虑到郑某路途较远,出于方便当事人目的,尽量不让当事人再跑第二趟,立即指导郑某进行了网上立案,并在法庭交纳了诉讼费,下午王某某到庭后,经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案件调解结案,郑某及王某某当天下午即拿到了调解书。郑某发朋友圈写到:“今天早上7点30出门,下午四点结案,出行和办案时间不到一天,感谢当地法官高效的办案方式”。

自从宝丰法院开展“立审执”一体化工作以来,极大的方便了诉讼群众,群众到法庭即可直接立案、交费、审理。闹店法庭全体干警始终本着方便群众,公正高效办理案件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快立、快审、快结,尽量减少当事人到法庭跑的次数,特别是对于路途较远的当事人,能快速办结的时候绝不拖延办理时间,减轻当事人诉累,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的第一目标。(徐烨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