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法官学法典】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何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来源:济源市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1-03-30 15:50:22      访问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将会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本期“跟着法官学法典”由济源市人民法院第四中心人民法庭二级法官尼双纳为大家讲解,一起来学习吧。

【问】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法采取哪些形式来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呢?

【答】尼双纳法官: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分置。它是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的目标在于放活土地经营权、提高土地规模效益。《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张林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