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把“道歉信”变成“感谢信”?

来源: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1-04-14 16:32:37      访问人数:

“送你一朵小红花,开在春日新长的枝丫上……”老王师傅退休后发挥余热,来到平顶山市卫东区某小学做了保安,与小学师生结下了深厚的感情。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之际,王师傅一直挂念着学校防疫工作,担心常态化疫情防控后能否如期开学,通过多方努力筹措,购买来了口罩、消毒液、酒精、防护服等防疫物资,捐赠送到了曾经任职的小学。学校领导热情接待了王师傅,专门组织老师为王师傅进行了拍照留念。但不巧的是,拍照老师随后因手机丢失导致合影照片也丢失,仅存有王师傅在校园门口的单人照。后王师傅与该学校因此事产生误会,认为学校领导处理此事的言语不当、方式不妥等等,遂以损害其名誉权为由诉至平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该小学及校领导“在平顶山日报上刊登道歉信”,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东高皇法庭副庭长张武杰同志在开庭审理后,认为王师傅与学校及校领导原本存在着一定的工作感情,王师作为退休工人,在疫情危重关头捐赠防疫物资,善行义举值得钦佩学习!好人好事本应宣传表彰,而发展至今形成诉讼实在令人叹惋,如果法院径行判决可能造成两败俱伤的后果,形成不良的社会效果和示范效应。通过对双方“背靠背”的心理试探,再辅以“面对面”的明理释法,掌握住王师傅实际上主要是为了争一口气,而学校也是苦于找不到消除误会的方法。开庭后,张武杰法官通过与双方反复地沟通疏导,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学校在一个月内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颁发荣誉证书或者感谢信,对王师傅捐赠防疫物资的善行义举予以表示感谢。

把怨气满满的“道歉信”变成皆大欢喜“感谢信”,背后反映的是基层法庭法官“接地气”的工作理念:寻求双方当事人诉求的“共赢点”,将充满“负能量”的民事诉讼纠纷,努力转化为“正能量”的和谐示范。不骄不躁做好本职工作,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张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