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集法庭:庭审开到当事人家里

来源:虞城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1-04-27 11:31:24      访问人数:

3月24日上午,虞城县人民法院站集法庭干警带着慰问品来到芒种桥乡王楼村,在身体残疾的程某家中开庭。经过耐心工作,案件最终调解结案。

张某与程某于2014年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四年前,程某不幸遭遇车祸,虽经救治性命无虞,但丧失劳动能力落下终身残疾。现双方同意离婚,由于程某不能行走,无法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张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站集法庭承办法官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四年中,张某不离不弃照顾程某,但面对长期的生活重负与精神压力,作为张某公婆的程某父母不愿耽误儿媳年轻的人生,一直劝说张某办理离婚手续,心无牵挂地外出务工,张某最终起诉离婚也属无奈之举。考虑到当事人特殊困难及案件情况,法庭干警与当事双方沟通后来到程某家里进行开庭,并为程某家庭送去米、油、面等物品以示慰问。庭前,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法官在组织双方表达离婚意愿及商讨孩子抚养费问题过程中,现场没有一般离婚案件中的争吵,而是双方互相体谅表达不舍之情,张某主动提出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400元,程某虽口齿不清但仍坚定表示不用张某出钱,调解现场感人至深,法庭干警也不禁潸然泪下。其间,法庭干警还对程某父母请求帮助调整户口与办理低保问题,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电话沟通协调,切实为程某家庭解决困难。

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临行前,法庭干警鼓励程某积极做好康复治疗,争取早日站起来。双方当事人对法庭干警表达了感谢之情,并表示在党和政府及法院等各方的帮助下,一定勇敢面对今后的生活,共同努力,改善未来。(李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