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法庭:让孩子感受到司法温度

来源:博爱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1-04-27 11:33:10      访问人数:

2018年7月11日,博爱县人民法院金城法庭受理了原告李某与被告高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查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分居已三、四年有余,遂判决双方离婚,双方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婚生子长期随被告高某共同生活,故婚生子由被告高某抚养,婚生女长期随原告李某共同生活,故婚生女由原告李某抚养为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做了大量的调查与调解工作,了解到男方家庭条件困难,高某父亲已病故,母亲常年有病,且因糖尿病导致眼睛失明,是村里的贫困户、低保户,双方离婚后,鉴于特殊的家庭情况,其子高鸿伟的抚养成了问题。判决结果一经发出,男方高某及其家属便哭啼着来到法庭,诉说该判决令他们一家雪上加霜。

为了安抚高某及其家属,法官再次来到高某家进行判后答疑工作,现场见到了高某儿子。当时高某儿子上小学六年级,见到法官也不说话,典型的因家庭原因导致心理压抑,法官询问他生活及学习中的困惑,才慢慢放下戒备,随后法官利用心理咨询知识与其共情,并当场承诺会以不定期家访的形式对其持续关注。

通过不定期的家访,法庭与高某家也熟悉起来,高某母亲也被法庭的诚意打动,感叹高某与李某过不成了,她担心的就是孙子以后的生活。在之后的帮扶过程中,李云霞庭长通过与博爱县妇联主任赵爱莉联系,了解到可以通过爱心企业或个人“小手拉大手”活动对高某儿子进行帮扶,随后便与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沟通联系,成功促成博爱县某爱心人士与高某儿子牵手。鉴于高某家本身就是村里的贫困户,法庭又和金城乡扶贫办联系,客观实际的讲述高某家的难处,金城乡扶贫办随即通过该村扶贫第一书记了解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高了其家庭低保额度。法庭还积极同女方李某及其家属沟通,劝解其离婚后虽然无法给予婚生子女一个完整的家,但依然能够给孩子们一份完整的爱,婚姻不再,亲情仍能常相随,应将对子女的爱及亲情进行到底。女方李某及其家属也表示会对婚生子不定期进行帮助与探视。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近日,当法庭再次来到高某家,其儿子已长成大小伙子了,依然还是腼腆的和工作人员微笑。高某的母亲表示孙子已经长大成人,感谢金城法庭这些年的帮助,我们知冷暖,懂感恩,知道你们平时工作忙,以后就不麻烦你们了······

成绩都属于过去,最应当延续和传承的是司法的温度,最应当铭记在心的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金城法庭人仍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