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名下存款难取出 法官快审快结解难题

来源:睢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1-04-27 11:41:19      访问人数:

3月31日,睢县人民法院河堤法庭审结一起申请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承办法官在实地查看、多方调查基础上,快审快结,为当事人解决了燃眉之急。

2020年11月17日,被申请人马某因脑干出血昏迷晕倒被送往医院,经过治疗仍神志不清,处于植物人状态。今年3月份,家人为支付医疗费,欲将马某名下的银行存款取出,但前往银行取款时,银行回复需本人亲自办理,但马某已经没有意识无法前往,无奈寻求法院帮助。河堤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被申请人马某病情严重,治疗急需用钱,遂第一时间前往马某所在村委实地调查,查明马某虽经治疗但仍神志不清,无法表达自己的意见,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确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决定适用特殊程序进行审理,当日即作出判决,认定马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将判决送达给其家人。马某家人持法院判决到银行顺利办理了取款业务。

该案快审快结,解决了马某急需取钱继续治疗的难题,有力践行了“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的为民服务承诺。(袁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