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达协议,重修同学情

来源:南乐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1-06-22 11:43:55      访问人数:

近期,南乐县人民法院近德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满意的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重修同学情谊。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自小认识,又有多年的同学情谊,彼此信任,关系一直很融洽。被告石某经营一家窑厂,常去原告杨某的一家饭店就餐,多次以出具欠条的方式结算餐费。后在清偿过程中双方对账目金额产生分歧导致纠纷发生,原告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石某清偿所欠剩余餐费近9000元。被告石某辩称,原告杨某持有的多个欠条自己已清偿完毕,另有部分欠条上的时间被涂改,重复清偿甚感委屈。双方争执不下,多年同学交情因此纠纷大伤和气。

本案承办人张和平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又面对面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近3个小时的释法说理,最终解开了原、被告双方的思想疙瘩,双方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石某也当场履行了3000元的餐费,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善为本,和为贵”,近德固法庭认真负责的调解工作帮助双方重归于好,重修同学情谊,用更小的成本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赢得当事人认可和信赖。见微知著,南乐法院致力于在每一起案件中都用这种务实、高效、为民的思路处理案件,化解每一个矛盾纠纷,回应每一位群众的司法期待。(杜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