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脚上有土 群众心中不堵

来源:汝南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1-05-10 17:38:09      访问人数:

你看到的法官是不是只在审判庭里,身着法袍、手执法槌审理案件?其实,在开庭审理案件的背后,办案法官的身影还出现在邻里乡间、田间地头……

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三门闸人民法庭办理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汝南县三门闸街道办事处某社区居委会与被告胡某、陶某于1997年签订了鱼塘承包合同,承包期限20年。在承包期间,被告一心投入到鱼塘开发上,尤其是在被告胡某丈夫去世后,其更是把全部身心投入到鱼塘上,在周围种植了14种果树、5亩紫薇树、9亩红叶石楠树、2万棵紫薇苗,宛如“世外桃源”。但承包合同到期后,原告对鱼塘及周边土地进行了公开招标招租,被告未能中标。现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所侵占的鱼塘及周边土地,并将地上作物、房屋清理完毕,被告认为自己投入了大量心血在鱼塘上,鱼塘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也是其现在唯一的精神寄托,自己不能再继续承包已经很伤心了,并且自己栽种的花木价值很高,要求原告对其作出补偿才予以返还,为此成讼。

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情况,妥善化解矛盾,承办人决定进行实地调查。办案法官到被告胡某承包鱼塘处,与胡某进行交流,了解鱼塘的扩建过程,以及周边土地上树苗种植情况,与胡某商量如何处理花木,尽量减少其财产损失,安抚其情绪。

此次实地调查,不仅缓解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同时也拉进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用行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客观公正的真情关怀,对后期顺利审理案件提供了很大帮助。(张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