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不赖账、按时还款获赞赏

来源:汝南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1-09-22 11:38:43      访问人数:

“朵法官,太感谢你了,在您释法明理下对方不赖账,按照约定的还款时间俺拿到了钱”。当事人手里拿着对方支付的1万元花生款,心里乐开了花。另一方当事人也高兴的拉着朵法官的手说,在法庭的帮助下我的欠款也快到手了,到时候欠农户十多年的钱终于可以还清了,我老两口可以睡个安稳觉了。这是近日发生在汝南县人民法院三桥法庭真实的一幕。

2016年,原告将花生出售给被告,被告给原告出具有欠条,原告多次向被告追要该货款,被告以第三人向其支付货款后再偿还原告。朵法官接到案件后非常重视,当日到被告家中了解情况,被告将收购农户的花生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未将货款支付给被告,被告尚欠农户货款近50万元,被告夫妻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把所欠农户的钱记录在一个小本子上,不愿意赖账。这么多年一直向第三人追要货款,并用每年家庭收入偿还经济困难的农户,截止目前已偿还15万元的货款,现因家人有病负债累累,确实没能力偿还。朵法官熟悉案情后一方面让帮助被告起诉所欠货款的第三人,一方面做原、被告的工作,双方达成了还款计划,6月30日偿还1万元,年底偿还2万元。

这是汝南县人民法院三桥法庭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落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法庭的法官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想人民群众之所想,秉公办案,执法为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邓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