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基层力量,一朝解决12年宅基纠纷

来源:睢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2-05-13 15:36:42      访问人数:

2月18日中午,春寒料峭,但睢县法院河堤人民法庭干警和白楼乡杨庄村村委干部在被执行人白某家里却热得满头大汗,帮助身体不便的白某清理宅基杂物。

原来,申请人张某和被执行人白某系邻居,2009年3月,白某翻建房屋与张某产生纠纷,在村委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白某答应在其屋后留2.5尺滴水,但白某趁张某常年在外打工,偷偷在滴水处堆积砖块等杂物,占压张某家宅基一尺左右,2021年,张某家翻建房屋需要在此处打墙,要求白某按照当初协议清理占用宅基上的杂物,但白某却无视协议,直到张某到睢县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白某,白某仍无动于衷,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一直以来,睢县法院河堤人民法庭都注重联合基层力量开展诉前调解、执行等工作,对于白某不配合执行的强硬态度,睢县法院主管院长闫连成认为,白某年纪较大,要达到执行目的,兼顾促进邻里和谐的效果,一定要联动多方基层力量,共同做通白某的思想工作,于是该案执行法官杨守杰带领河堤人民法庭执行团队,邀请村委会干部、白某的邻居亲友到场,在2月18日上午早早来到白某家,对其进行劝解。

在村委干部、邻居亲友劝说之后,杨守杰对白某说:“白大爷,咱这有村委会12年前的协议在,当初您也是同意的,你占张某的宅基怎么说也不占理儿。您看看今天来了这多人,讲了那么多道理,都是为了您好啊。您和张某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咱平时常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平时天天见面,有事互相帮忙,咱可不能因为这个纠纷丢了好邻居,让大家说闲话啊!”(李方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