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法庭创建丨 庭审开到家中 人性化办案暖人心

来源:西峡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2-09-25 10:50:31      访问人数:

8月15日上午,军马河镇某村的一处居民住宅内,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正在开庭审理。被告因身体原因无法到庭,西峡县人民法院米坪法庭的法官就将法庭“搬到”了被告家中。

据了解,2020年12月30日被告曹某在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申请贷款300000元。双方签订了《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将该笔贷款转入被告提供的账户内。被告仅向原告支付利息至今年6月5日,原告多次与被告及被告家属沟通协商还款事宜均无果,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

米坪法庭受理案件后,定于8月15日上午开庭审理。被告曹某因腿部残疾,行动不便,而且由于家里信号不好无法进行网上开庭。为了案件能够顺利开展,同时也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经与原被告沟通协调,决定上门审理。当天上午9时,米坪法庭工作人员冒着高温酷暑,开了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来到被告家中。经过简单布置,曹某家的客厅变成了“简易审判庭”。庭审中,承办法官紧紧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查清案件事实。被告由于去年身体出了问题,生意无法经营下去,导致贷款无法按时换上,后来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也看到了被告现在确实有难处,就与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这笔贷款分批还清。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还有周围的邻居都对对法官上门开庭的行为连连称赞。

今年以来,米坪法庭不断强化诉源治理,深化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把“枫桥式”理念融入到法庭工作,不断推出便民举措方便群众诉讼,切实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效显著,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