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法庭创建丨 当庭履行 化解矛盾

来源:鲁山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2-09-25 11:18:11      访问人数:

近日,鲁山县法院张良法庭杨森法官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将案件款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1年4月,被告张某和被告卢某二人商议结婚,后就婚房的装修事宜与原告芦某达成一致,原告负责房屋整体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装修施工总费用包括装修材料,共计37961元,工程竣工后,二被告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对剩余的7961元装修款未向原告支付,后原告多次向二被告讨要无果,故将二被告诉至张良法庭。

杨森法官接到该案件的纸质卷宗后,第一时间联系到二被告,在电话中就该装修款简单与被告进行了沟通,被告告诉杨法官,自己不向原告支付剩余装修款是因为工程的质量有些问题,而且自己现在在郑州,离家的路程有些远;得知这一情况,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主动向当事人告知可申请“云法庭”,通过线上的模式完成庭审,并就“云法庭”举证、质证、电子签名等功能向被告做了解释。

时间来到开庭当日,原、被告双方如期到庭参加了诉讼,在法官的主持下,案件顺利进行了审理,在调解阶段杨森法官综合案情和损失情况,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为其讲解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最终促使双方当庭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二被告当庭给付原告6000元装修款,该案得以完美解决。

张良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调解优先,在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下,尽心、尽责、尽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多渠道、多途径、多方位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