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法庭创建|适时引导非诉解纷 后续跟进达成调解

来源:鲁山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2-09-30 15:01:03      访问人数:

 “没想到不出村就把困扰我们的难题解决了,还不用花一分钱,真是感谢让河法庭的法官。”刚签完协议的村民纷纷说道。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9月16 日,鲁山法院让河法庭受理了一起鲁山县仓头乡上仓头村13户村民与鲁山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案件以调节方式结案,但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法官发现还有40多户村民尚未起诉。为引导矛盾纠纷非诉讼化解,法官积极向被告公司讲解诉前调解的优势,经过一番耐心解释,被告公司明确表示愿意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与其他村民的矛盾纠纷,并约定了诉前调解的具体日期,在此情况下让河法庭又邀请村民所在的村委及司法所共同参与。

调解当日,让河法庭杨海会法官通过集体座谈的形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矛盾,尽快解决纠纷,最终促成该村40多户村民与鲁山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就土地承包款问题分别达成了协议,实现了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化解模式,提高了解纷效率,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于是便出现了开始的那一幕。

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当事人非诉解决纠纷意识,让河法庭在工作中积极传播“无讼”、“和为贵”等传统文化观念,在法庭大厅设置非诉讼解纷好处的展板,适时引导当事人矛盾纠纷诉前调解,积极与村委、司法所联合诉前调解,落实强化人民法庭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