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的司法为民路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3-12-06 13:43:31      访问人数:

实地测量责任田的宽度,划清边界;现场释法析理,解决纠纷……看到法官为自己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糟心事,叶县龙泉乡北大营村村民董某乐开了花:“从来没想过会跟法官打交道,这回因为责任田的事儿感觉窝囊得很,就找到了三常路法庭。法庭不偏不倚,很快把这个事儿给断了,太感谢了!”

董某因责任田边界问题,与同村的李某发生纠纷。董某认为对方态度蛮横,侵占了自家责任田并且多年收割田里的庄稼。村委会多次调解,但矛盾依然未能化解,董某便到法庭起诉。

“在农村,因责任田引发的纠纷比较常见,我们希望能通过审理一起案件带动一类问题解决。”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法庭庭长闫平带领干警前往董某所在村,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门口,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这起责任田界定引发的返还原物纠纷。

在村民们的见证下,两家理清了边界,董某撤诉,案件圆满解决。随后,法官现场普法答疑,将案件审理变成了村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三常路法庭将能动司法理念融入诉讼各环节,为了从源头解决矛盾纠纷,法庭以叶邑镇诉源治理工作站为依托,充分发挥法庭深植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诉前调解与诉前保全并行,进一步提升案件的调撤率和自动履行率;通过证据梳理,为高效审判和审判后的快速执行提供便利。2022年以来,三常路法庭诉讼新收案件量降低了25%。

如何实现案结事了,让调解充满温度?12月1日,叶县法院副院长齐勇业介绍,针对不同类型的纠纷,法官会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对难以到场开庭的当事人,采取‘云上法庭’的形式减轻群众诉累。对涉及鉴定等程序性事项的案件,建议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节约审理时间,集中精力处理争议焦点,以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理念,为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有一起因赔偿款分割引发的纠纷,双方当事人是亲属关系,为避免一纸判决让一家人变成陌生人,闫平决定以调解为主。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被告同意再支付10万元赔偿款,并当场履行,原告撤诉,双方满意而归。

审判执行同时“了”,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现代化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建设的高效与便捷。三常路法庭努力探索执行新路径,通过判后答疑、判后回访、判后督促等措施,进一步拓宽诉源治理的外延,为兑现胜诉权益增强保障。2022年,该法庭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察一方民情,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我们将继续贯彻能动司法理念,以立为入口,以审为核心,以执为保障,持续践行和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司法为社会治理保驾护航。”叶县法院院长朱少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