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7时许,鲁山法院让河人民法庭调解室里一阵掌声突然打破了这冬夜的冷寂,“杨法官好样的!杨法官不愧是人民的好法官!我这还是头一回见法官为老百姓自掏腰包!啥也不说了,点一万个赞!”
当天晌午一点半左右,刚刚加班整完开庭卷宗的鲁山县让河法庭工作人员小刘,透过楼道拐角窗户瞅见有个衣着单薄的乡亲在法庭大门外往里张望,便拐下楼主动上前问明情况。
原来这位是下午即将开庭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被告的妻子韩某,因为被告高某本人正在省外打工,特地委托妻子代为参加诉讼。
为了不让当事人在大冷天儿里干等,小刘同志放弃了午休打算,带韩某到办公室里询问具体情况,提前对案件情况进行摸底。
经询问了解到,2019年9月1日,高某驾驶无号牌摩托在行驶至鲁山县马楼乡小庄村路段时,与裴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使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后经鲁山县公安交警队出警,认定高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多次私下接触协商赔偿无果,裴某遂一纸诉状将高某诉至法院。
据了解,被告家庭乃当地政策帮扶的贫困户,在收到法庭传票之后,看到诉状上八九千的赔偿金额,老两口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不知该如何是好。眼看年关将至,别人都在赶着回家过年,这老两口一合计,平日里体弱多病的高某决定趁着返工潮临时出外找活干着,想着能多赚点钱,好赔偿给人家,同时高某委托其妻子主动来法庭说明家中情况,希望法庭能够介入调解适当降低赔偿金额。
半个小时后,本案原告裴某也来到法庭。本案的承办法官杨海会同志考虑到被告家庭经济实在困难的现实,且考虑到人民法庭“调解优先促和谐”的办案宗旨,杨海会法官果断采取“背对背”调解。
经过一次次的争取,原告裴某最终把诉请金额降低到了4000元。被告妻子韩某赶紧翻着通讯录挨个儿打电话借钱,这个五百、那个三百,一直到傍晚近6点钟只凑了3400元,离原告降低后的诉请还差着一截距离,但原告坚决表态4000块一分也不能少。心灰意冷的韩某脸上爬满了焦急。
眼看着天色渐渐变暗,窗户上玻璃已经泛起层层白雾,双方却因为这几百块僵持不下,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杨海会法官考虑到要是在这个时候进入到开庭程序,那么之前做的努力都将付之东流,再加上被告家庭是贫困户的特殊情况,且态度端正,实在是已经尽力在凑钱。思虑到此,杨海会法官当即掏出兜里仅剩的一百块钱,法庭值班室老郑也慷慨解囊又添了三百块,庭上其他同志在杨法官和老郑的带动下纷纷也准备掏钱凑数。原告裴某及其家人见法官此举,当即动容,连忙说:“中中中,不要4000了,3800就3800吧!”而韩某则已热泪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