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审案件 只为群众方便

来源: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02-24 14:31:14      访问人数:

12月4日晚7点,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大块人民法庭灯火通明,一起离婚案件正在进行庭前调解。

因当事人双方都是学校老师,如果请假会耽误学生正常上课,所以两人在立案后一起请求法庭将开庭时间定为晚上。考虑到他们的实际情况,也为了方便群众诉讼,案件承办人当即便同意了他们的请求。开庭前,两位当事人也非常配合,在了解两人无和好可能的情况下,法官细心进行调解,仅用一个小时,就促使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探视权等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和平分手。

大块法庭庭长,也是该案承办法官崔宁认为,人民法庭工作的特殊就在于方便当地群众诉讼,当事人方便的时间,就是我们的工作时间。人民法庭必须更加强化群众观点,站在群众立场,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贴心热情的态度力所能及地为群众打官司提供便利,正是大块法庭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