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发扬“枫桥经验” 张弓法庭积极推进矛盾化解

来源:宁陵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07-24 09:57:16      访问人数:

近年来,宁陵县人民法院张弓法庭学习发扬“枫桥经验”,积极推进构建多元矛盾化解机制,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诉源治理,就地化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积极推行“四级调解模式”。结合农村矛盾纠纷繁杂的现状,张弓法庭着力运用基层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创新完善调解机制,形成独具特色的“四级调解模式”。一级调解由承办人化解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二级调解机制是在一级调解基础上,由承办人主动和人民调解员、村干部结合,及时组织当事人到法庭或到调解网点进行调解;三级调解是经二级调解仍不能调解结案的案件,由法庭庭长与司法所长相结合,在法庭或司法所对当事人组织调解;四级调解是经三级调解无法结案但仍有调解可能,或案件系上级交办,领导关注、影响较大的案件,由主管副院长或院长与当事人所在地乡镇主要领导联合进行调解。经过层层调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四级调解模式”,张弓法庭矛盾化解效果显著提升,受到人民群众称赞。

二是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张弓法庭在重调解、优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服务理念,安排专人进行诉前调解,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诉调对接工作,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及时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全面开展诉讼与诉前纠纷化解机制的有机衔接和诉前服务工作,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果。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张弓法庭利用专门配备的流动巡回审判车,不断扩大巡回审判范围,将法庭开在群众家门口,开在田间地头,并在巡回开庭的同时积极为当地村民开展法治宣传,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教育目的,在社会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孙速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