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彰显大民生!他们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践行者”

来源:洛宁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1-03-10 09:13:39      访问人数:

都说女儿是父母的贴身小棉袄,但拥有两个女儿的76岁老人却因无人赡养将女儿诉至法庭。
这是洛宁县法院大原法庭的一起案件,承办法官宋晓兵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在开庭前对双方进行了两次调解,本着亲情为主,宋法官希望尽最大力量化解双方矛盾,修复父女感情。但因种种原因双方矛盾较深,调解被中止,宋法官无奈选择开庭审理,但法庭上面对年迈的原告,争论不休的被告,宋法官问自己:如因判决再加深父女之间的矛盾,没有解决最根本的矛盾,那判决的意义又在哪?
天气愈来愈冷,老人又行动不便,必须尽快解决赡养问题,考虑到各种实际问题,宋法官还是决定通过唤醒原被告之间的亲情来解决该案件。
为防止原被告像之前一样情绪激动,宋法官先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多次前往原被告家里,分别安抚双方情绪,做心理疏导,通过沟通劝解缓和矛盾关系,并与村委联系对接,共同发力,最终双方同意再次调解。
因为前期做了大量的情感铺垫,这次“面对面”调解终于拉近了父女双方的距离,敞开心扉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看着不能生活自理的父亲,听着宋法官言辞恳切的释法明理,两个女儿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父亲也认识到在与女儿沟通交流中自己的方式方法也存在不当的地方,最终父女三人怨恨消逝,得以和解。

基层法庭就像是个放大镜,透过这个放大镜,你能看到那些常见矛盾背后的问题,在这里,见到过曾经恩爱的夫妻横眉冷对、形同陌路,见到过血浓于水的亲人冷酷无情、铁石心肠,见到过和睦相处的邻里撕破脸面、大打出手......每个到法庭的人都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够通过法官的一纸判决得到解决,但这些事关亲情、友情、爱情的纠纷又岂是一纸判决就能够断的清楚?  
为更好的处理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洛宁县人民法院积极推广、学习“枫桥经验”,不断探索与创新,力求在执法办案、司法诉讼、矛盾化解、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

一、创新工作方法,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洛宁县法院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环节,发挥人民法庭自身优势,大力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三个基层法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新、完善工作方法。
城关人民法庭总结出调解五心得,通过培养干警调解意识、调动全员参与、灵活运用调解步骤、总结经验把握黄金分割点、将调解贯穿案件全过程,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努力化解矛盾双方之间的心理坚冰,为之寻找公平合理的处理办法。

大原人民法庭探索出“三细四多”工作法:采取强制措施要细心、材料收集要细致、案件处理要细腻。工作之前多统筹,分清主次,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重大后一般;证据审查坚持多种方式收集证据;处理案件坚持灵活多样,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的当事人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真诚感化等方法;裁判案件坚持充分利用多人智慧,对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总结提出意见,探寻审判规律,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长水人民法庭则通过优化服务来化解群众难题,瞄准群众矛盾之间的烦心、揪心点,努力把司法服务送到家、抓彻底、做到位,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低成本解纷方式。

二、搭建多方联合对接平台,融入“共建共治”社会治理体系

洛宁县法院着力打造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与乡镇综治调解、司法调解和村级民调组织紧密结合新模式,形成四级矛盾调解化解机构。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纽带作用,积极服务辖区矛盾纠纷化解,构建大调解格局,对辖区矛盾纠纷案件提前介入、提前处理,确保问题及时化解,增强沟通协调,建立复杂群体性案件提示报告和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法庭与辖区各职能部门的有效对接,搭建良性互动工作平台,促进案件妥善化解;狠抓基层调解员业务能力建设,建立科学的指导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扎根群众的优势,主动引导诉前调解,提高办案效率。协助案件调解,引导当事人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先行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积极做好司法确认工作,维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

积极调动四级调解组织齐参与,形成合力,达到邻里小事不出村、稍疑难复杂有调解可能的群众内部矛盾纠纷不出乡镇,力促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把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萌芽。
同时加强巡回审判,坚持到偏远地区、老弱病残当事人所在地开庭,通过“街边法庭”“田间法庭”“假日法庭”等多种形式审理案件,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诉累。

三、设立人大代表调解室,监督调解并进彰显司法公信力

洛宁县法院三个人民法庭均设立人大代表调解室,邀请人大代表作为人民调解员,利用人大代表深厚的群众基础和身份优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公信力、影响力、协调力,共同预防和化解群众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需求;切实从加强和改进办案方式、规范案件流程管理等源头出发,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员作用;加大裁判文书上网率,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洛宁县法院着力打造服务型人民法庭,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以服务大局为使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亲民、近民的优势,积极推行人性化司法为民措施,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