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法官调处医患纠纷案 七旬老人喜领赔偿款(图)

来源:官道口法庭      发表日期:2014-10-30 09:49:00      访问人数:

    10月29日上午,当年过七旬的农民卫老汉从卢氏县法院官道口法庭办案法官手中接过12500元赔偿款时,激动地握住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2012年8月,卢氏县杜关镇刘家村七旬农民卫书成在干农活时右腿不慎受伤,到官道口医院住院治疗,经医生诊断,卫书成的伤情为右股骨中下段骨折,在该院进行了内置钢板手术后,卫书成出院回到家中。后钢板断裂,官道口医院自愿赔偿卫书成7000元。2012年12月4日,卫书成又到三门峡骨科医院住院治疗,再次进行了内置钢板手术后出院。2013年3月,卫书成又发现钢板断裂,因为赔偿问题,卫书成将官道口医院和三门峡骨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5000元。


    卢氏县法院官道口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多次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经多方努力,终于使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三门峡骨科医院自愿一次性支付原告卫书成各项费用12500元。调解书生效后,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办案法官又积极督促被告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将赔偿款交到了法庭,并及时通知卫老汉前来领取。官道口法庭调处纠纷、方便群众、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卫老汉及其家人和当地群众的一致赞誉。



责任编辑:卢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