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群众当法官,巡回审理卖羊案

来源:卢氏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1-08-09 16:20:58      访问人数:

一起买卖45只羊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卖羊人称买羊人收取羊只后至今未支付价款,买羊人却称2021年春节前后分两次向卖羊人付清了价款。双方发生争议,卖羊人张某某一纸诉状将买羊人王某某诉至卢氏县人民法院五里川法庭。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同系朱阳关镇人,两村隔岭,相互熟识。2020年7月初,被告找到原告提出买羊事宜,经双方协商,被告同意将自己饲养的45只羊不论大小,以单只0.1万元总计4.5万元价格出售给被告。原告清点羊只后当场交付43只,被告使用现金当即支付货款0.5万元。次日,原告将另外两只羊交付给被告,完成了全部交货义务。被告承诺待随后卖羊后向原告付清羊款,未出具欠条。2020年12月下旬,原告多次登门讨要羊款,被告均未支付。2021年3月22日,原告儿子找到被告索要羊款,被告称已向原告付清,双方产生纠纷。

卢氏法院五里川法庭受理案件后,为开展法治宣传,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通过该案的审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养成良好的交易习惯,学会用法律规则保护自己,决定巡回审理该案,并在开庭前通过网上发布信息,邀请广大群众报名旁听“当法官”,并邀请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回庭审。

开庭当天,法官一行来到朱阳关镇河南村文化广场,公开开庭巡回审理了该案,20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3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旁听群众全神贯注旁听庭审过程。

当事人最后陈述后,法庭休庭组织调解期间,向在网上报名“当法官”的旁听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征求“群众法官”对案件中焦点问题及处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工作人员汇总后当场宣布调查结果。休庭期间,卢氏法院副院长郜留剑向旁听群众分析本案法律关系,讲解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民事诉讼举证规则,现场回答了旁听群众提问,现场气氛热烈。

最终,该案经审判员组织双方耐心调解,分析案情,讲解证据认定规则,促成矛盾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矛盾予以化解。

法官提示: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应学会运用法律规则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遭受损失。在农村,买卖合同交付货物后不及时支付价款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出具欠条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一旦出现纠纷,案件事实便难以查清,对守信方维权必然造成很大困难。广大群众应注重用书面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金钱给付时,应要求对方出具收条或尽量通过电子支付的方式履行付款义务,为履行合同保存证据,以免在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维权。(王彬、崔铭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