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母拒养儿子远走他乡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来源:五亩法庭      发表日期:2019-08-05 17:58:53      访问人数:


原告淦某在法院填写送达回证,领取判决书


    灵宝法院网讯  只生不养,枉为父母。舐犊之情是人类的本能,法庭上常见的是父母为争夺孩子抚养权不惜上演“夺子大战”,但2019年7月31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法庭审结的一起案件中,一对夫妇在被法院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身为母亲的原告竟然表示“不管判不判离婚,以后都不再管孩子”,并且决然远走他乡,让人不禁为这个11岁小男孩今后的命运捏了一把汗。

    原告淦某与被告张某二人经自由恋爱结为伴侣,并育有一子张某卿,今年刚满11周岁。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好。可张某于2016年7月与淦某发生口角后就外出打工,自此音讯全无。2018年4月,原告淦某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张某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19年5月,淦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庭审中,淦某提出儿子张某卿由自己抚养,可就在判决前,原告淦某却突然变卦,表示坚决不抚养孩子,孩子可交由被告父母,即孩子的爷爷奶奶抚养。

    灵宝法院五亩法庭工作人员经了解,得知被告张某的父母年事已高,平时靠做一些简单的农活为生,维持自身生活尚且不易,实在没有能力再去抚养一个孩子了。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审判人员再次传唤原告淦某到庭,对其进行释法和劝说,希望她能负起一个母亲应尽的责任来,但淦某不听劝说,坚持不抚养孩子。法官多次从有利于孩子成长教育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劝说,但原告仍坚持拒绝抚养孩子。

    鉴于此种情形,灵宝法院认为,原告的主张违背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也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因此对原告提出的离婚要求,不予支持。随后灵宝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驳回了原告淦某的诉讼请求。

    令人无奈又忧心的是,在审判人员向原告淦某送达判决书时,淦某明确表示,不管判不判离婚,过几天她就要独自离开灵宝,孩子她不管了,她不能让孩子阻挡自己追求幸福的脚步。张某卿才11岁,正是需要亲情关爱的年龄,却将要成为一名留守儿童,随爷爷奶奶艰难生活,他的未来着实让人担忧。

  

    编后语:我们怀着最大的喜悦迎接一个新生命的降生,无不希望他能在父母亲人的关爱中幸福一生。然而天下就有如此狠心的父母,在孩子年幼之时残忍地将他抛弃,理由是他阻挡了父母追求个人幸福的脚步,这个小生命何其无辜,这样的父母又何其不负责任!

    不久前热映电影《何以为家》,讲述了一个12岁的黎巴嫩男孩扎因悲惨的生活经历,他控告自己的父母,原因是父母生下了他,却没能好好抚养他。生而不养,实在是这世间父母对于孩子最大的罪恶了。

    在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这种无良父母必将受到法律和道德的惩戒。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近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并明确对存在恶意弃养等情形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希望这一举措能使本案中的情形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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