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民子弟兵到人民法官的华丽转身

来源:沈丘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08-28 09:22:06      访问人数:

李伟,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员额法官。现任付井法庭庭长。1995年9月复员后被分配到沈丘法院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他先后在卞路口法庭、北杨集法庭和付井法庭工作,默默扎根基层工作24年。

作为部队的复转军人,在部队为国奉献、飞扬青春;转业到法院,从头做起,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他自踏入工作岗位的那一天起,就深知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才能使自己胜任法院工作需要,军人的倔强让他选择了向学习法律亮剑。在卞路口法庭工作期间,他吃住在法庭,白天跟着老同志下乡办案,晚上就在办公室兼住室里挑灯夜读,工作中,他虚心向办案经验丰富的同事学习,经常为了一个法律上的问题捧着书本讨教,庭里面讨论案件,他认真听,认真记。通过不懈努力,他2000年取得自学考试法律本科学历,2003年通过司法考试,圆满完成了从军人到法官的角色转变。

在长期的基层工作中,他始终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涉诉案件无小案理念。卞路口、北杨集和付井法庭工作的24年间,他的足迹几乎踏遍了所辖乡镇的各个村庄。他把每一位群众都当作自己的朋友,用心办理每一起案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让百姓们感受到法院是最值得信赖、最讲公平、最讲道理的地方。他所在的法庭多次被表彰为院先进集体,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

唯有用心诠释自己的角色,才能在人生的舞台上实现真正的价值!正是凭着军人的坚韧、怀着对群众的赤诚,2017年以来,他平均每年办理案件200余件,先后多次荣获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等称号,并被评为周口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