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胆琴心 一腔热血护法魂--西向法庭审判员杨媛媛先进事迹

来源:西向法庭      发表日期:2014-02-25 15:28:12      访问人数:

杨媛媛,女,32岁,现任沁阳市人民法院西向法庭审判员。2005年她参加全省法院系统招考,以优异的成绩进入法院工作,先后在立案庭、崇义法庭、刑庭、西向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官,她踏实、勤奋、上进的工作态度和作风赢得了同事们的高度好评;她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却以润物无声的真诚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她没有震憾人心的豪言壮语,却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把每一位当事人当成自己的亲人。她,柔肩挑重担,将慈爱的母亲、贤惠的妻子、孝顺的女儿这多重的角色从容演绎。

默默无闻奉献无悔扎根法庭

在法院,法庭是工作条件相对艰苦的地方,但也是最锻炼人的地方,选择到法庭工作,就意味着少顾及家庭,多加班加点,少娱乐休息,多枯燥繁琐。当院领导问她到法庭工作有何想法时,她毅然表示愿意接受锻炼。这一年来,她起早摸晚,将工作家庭一肩挑,柔弱的肩膀上承受着双重重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事案件成倍增长,基层矛盾纠纷能否得以化解,切实影响社会的稳定,身处法庭的她迎难而上,

去年全年她审结案件84件。在家庭生活中,她的爱人在公安系统,工作也相当繁重;父母亲均已年迈,孩子尚且幼龄,面对繁忙的工作与家庭生活的重担,她从不叫苦叫累,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从未有过半点怨言,从未向领导提出半点要求。记得有两起关联案件安排在同一天开庭,案件标的较大,涉及多个外地当事人,开完庭已近下午下班时分,外地的当事人都急于返回;庭已开完,可是如果放弃调解,受损害的当事人就不能尽快得到赔偿;她耐下心来提出一种又一种调解方案,最后两案都以调解结案,等她回到家里孩子已经吵闹着睡着了。法庭的工作炼就了她吃苦耐劳的精神,与老百姓零距离接触,使她善解人意,同情弱者,嫉恶如仇,同时也积累了民事审判工作经验,为平息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保证案件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倾心调解,服务人民,构建和谐司法

杨媛媛同志被任命为法官以来,很快便成了沁阳法院的办案骨干。从2013年1月份到2014年1月份,她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所审结的案件无一上诉改判、无一发回重审、无一上访申诉,调解撤诉率达81%。她对案件深入钻研,结合民事司法实践,对症下药,时时不忘总结调解新思路,并且针对基层法庭离婚案件居高不下的现状,总结了“离婚案件调解四法”,即:批评教育法、矛盾缓和法、心理疏导法、合力调解法,通过审判实践的运用,调解率有了较大幅度增长。

西向法庭下辖西向、紫陵两个乡镇,地域面积广,部分辖区位于山区且道路崎岖,给老百姓打官司造成了很大的诉累。针对这种现状,杨媛媛同志主动为老百姓提供上门法律服务。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她所在的法庭开设了“假日法庭”、“巡回法庭”,不分节假日下乡开庭审理案件,老百姓们见法官放弃了节假日,深入田间地头审理案件,都深受感动,案件的调解率也因此上升。在此基础上,杨媛媛同志转变审判作风,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积极开展“下访连心办实事排查整治保平安”活动,做到“送法律进万家”,对已结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温情回访;在各乡镇开展法律知识咨询,发送法律宣传材料,集中指导、培训民调员,为辖区学校的孩子们送去法制教育课。

清清白白做人公公正正办案

作为一名法官,她懂得“公生明、廉生威”这个道理,深知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在老百姓的心中,任何一丝的折扣,都会毁损法律的权威。在工作中,她始终做到不拿群众一分钱,不吃群众一口饭,送礼不要,请吃不到,坚持做到不为金钱所动,不为人情所惑,不为权利所迫,杜绝“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工作以来,没有接到过一起群众投诉,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真正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多年来,杨媛媛同志以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公心审理每一起案件。在情与法之间,她执着地坚守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地维护着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杨媛媛同志用心热爱着她所从事法官职业,用她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新时代女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光辉形象,在平凡的岗位上闪耀着不平凡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