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干警风采展示之——李杰

来源:郑州中院      发表日期:2019-10-24 17:11:24      访问人数:


李杰,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2001年3月参加工作,200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2009年2月通过全省法院统一招考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研究室副主任、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人事科副科长、马寨法庭副庭长等职。无论岗位如何变化,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守公正、清廉、文明、高效的司法原则,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创造出不平凡的成绩。他先后被评为河南省检察宣传先进个人、郑州市检察先进调研个人、河南省法院案件评查先进个人等称号。

    一是追求公正,把无限忠诚都奉献给法律。2013年4月,李杰同志调任侯寨法庭副庭长,在法庭工作至今。尽管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在常人眼里比较小,但是他却从来没有因为案件平凡琐碎而产生轻视心理,总是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尽量让每一位案件当事人都感到满意。有的案件仅靠证据很难认定案件的事实,他总是不辞辛苦,深入调查,直至弄清事情的真相,不让每一位当事人蒙受冤屈。去年8月,他接手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案件,原告以被告欠6000元钱为由到法庭起诉,并提供一张有被告签名的借据。然而在庭审调查时,被告却称钱早已还给原告,当时原告说借条已被妻子洗衣服时洗了,所以没有抽出借条。虽然被告称钱已还给原告,却提供不出任何证据,按原告出具的借条完全可以判决被告给付原告6000元钱。但细心的李杰却没有凭书面证据草率定案。他费了很大周折,找到了100公里外已与原告离婚的妻子付某,但付某却以早已与原告离婚为由拒不出证。回来后,天黑了,颠簸了一天的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他为案件没有结果而焦虑。他心想本案的关键在于付某的证言,如果付某不说实话被告很有可能蒙受冤枉。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他又驱车来到100公里外的农场,找到了付某。看到一大清早又站在自己家门口的法官,付某被他这种真诚的办案精神打动了,终于道出了事情的原委,根本没有洗借条这回事。再次开庭时,面对付某的证词,原告无言以对,承认了自己错误,还了被告一个清白。

    法庭工作的经历使李杰认识到,调解是消除双方积怨、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有效办案方式,虽然有时调解一起案件要比判决多费时费力,但是对当事人来说,调解是既省时又省力,因为调解不但可以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而且通过这种矛盾的真正化解,能够有效控制当事人缠访缠诉现象,减轻群众诉累。为此,对每一起案件,李杰都坚持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去年5月份,他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华某在到被告陈某家找被告干活时掉进了被告因维修自来水所挖的深坑中摔伤,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为索要医疗费,华某将陈某和该房房主闫某一并告到法庭。在开庭审理时三方各执一词,被告陈某称,坑是房东闫某挖的,应由闫某赔偿,闫某称华某进屋时没敲门,赔偿责任应自负。推来推去三方都面红耳赤、剑拔弩张。为了缓解三方之间矛盾,李杰耐心做调解工作,当面调解不成,他就分头做双方工作。那些天,他找完原告找被告,白天当事人不在家他就晚上去,总共跑了十几次。看到他这么辛苦,庭室干警都劝他,“一个2000块钱的小案件,判了得了,你这么跑来跑去,不顾惜自己身体呀。”李杰说:“虽然是一件小案子,但是不把道理讲明白,他们不会顺过气来,老百姓没什么大事,只要帮他们把疙瘩解开,我累点没什么。”在李杰的执着和真诚面前,三方当事人终于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李杰的耐心调解下,一对对反目夫妻破镜重圆,一个个冤家对头握手言和。

    二是一心为民,把满腔热忱都奉献给群众。李杰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的原则,为民做主,为民着想,真心实意地为百姓排忧解难。在他刚到法庭的一天,一位80多岁的老人,怒气冲冲的来到法庭状告儿媳妇不孝。由于不符合受案条件,李杰便告诉老人法庭不能立案。老人听后一下子就火了,对他大发雷霆,并表示如果法庭不处理,他就上区里上访。为了稳定大爷的情绪,李杰把老人让到了自己的办公室,给老人倒上了一杯热水,对他说:“大爷,您消消气,孩子啥事做错了,能不能跟我说说。”喝了热水后,老人的火气有所缓和,对他道出了儿媳不孝的原因。原来老人是在种地上与儿子和儿媳妇闹起了分歧,老人想要种玉米,儿媳妇要种黄豆,为此俩人争执起来,老人一怒之下才来到了法庭。李杰想,这时要与老人讲法律肯定讲不通,还不如把他儿媳妇找来做一下调解工作。于是,他把老人的儿子、儿媳妇都叫到了法庭,当面批评了他们,并且让他们给老人赔不是。同时还耐心劝说老人应当听从儿媳的意见,毕竟是年轻人脑子活,种些经济作物肯定收益大。老人急的就是一把火,火消了,气也就没了。临走时他拉着李杰的手说:“李法官,还是你说的话中听,以后有啥事,俺还得来找你。”

    三是爱岗敬业,把全部精力都奉献给事业。李杰从事检察工作八年,审判工作五年,无论是担任书记员、检察员、审判员还是副庭长,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干一行,钻一行,爱一行。礼拜日、中午不休息,晚上加班到七、八点对他来说都是家常便饭。2002年3月,检察院党组将他调到宣传调研科,从事宣传、调研、文秘工作。说实在,作为一个非科班出身的李杰来讲,工作之余,练练笔还可行,如果专一搞文字工作,就显得力不从心,关键是他并不真心的喜爱这项工作。但工作的需要,组织的需要,在他心中高于一切。态度决定一切,他坚信勤能补拙,愉快地到新岗位报到。他一方面向书本学习,收集剪辑各类范文,一有空,就认真揣摩别人的写作方法,在微薄的工资里又拿出一部分钱,买来相关的书籍;另一方面,经常自费到郑州新闻单位送稿,当面向编辑记者请教,使他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迅速提高。从事文字材料工作辛苦,是众所周知的,写的让你手酸腰疼是经常的事。有时为了赶材料,休息权你完全不能掌握和支配。不事张扬是李杰的性格,可在不事张扬中,李杰却创造了一项记录,自2001年参加工作以来,竟没有请过一天事假,生活中,他也经常有这样或那样的私事,他总是想方设法把私事安排到8小时以外,2003年,他结婚时,只是利用五一三天的假期办完事后,第四天便回到工作岗位。2003年3月,李杰到法庭工作,因为此前的工作经历多与文字材料相关,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他更是忘我工作,精益求精,把自己的生命融入对事业的执着追求中去。

    十三个寒暑春秋,李杰也记不清利用多少个节假日,带着孩子,有时由爱人陪伴来到单位写判决。作为丈夫,他很少有机会在家陪着爱人说说话,或者给爱人做点事。作为父亲,他虽然很爱自己的儿子,但他一忙起工作来,有时连儿子都顾不得了。去年夏天,因处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情况紧急,他同庭里的同志下午两点到外地调查取证,回来时已经半夜12点多了,到家一看孩子不在,才想起自己走时忘了给孩子门钥匙,找了很长时间,才在邻居家找到,看到儿子睡梦中还抽搭搭的可怜样,他流泪了。在侯寨法庭工作九个月,李杰同志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358件,没有改判案件,没有超审限案件,没有上访缠诉案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出一名人民法官公正执法的良好风貌,赢得了辖区百姓的拥护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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