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建伟:调解——让和谐之花在法庭绽放

来源: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1-04-27 10:22:13      访问人数:

赖建伟,2005年10月参加河南省法院系统招考进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李楼法庭副庭长职务、2019年任庞村法庭负责人。2019年个人审结436起, 2020年结案467起。因工作成绩突出,多年来屡次被授奖,2009年被洛阳市中院评为“民事调解先进个人”;2011年被洛阳中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河南省政法委评为“全省优秀政法干警”;2012年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2013年获得洛阳中院个人嘉奖;2020年庞村法庭被洛阳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个人被评为办案标兵。

2005年,考入洛龙区法院后,他被分配到条件最艰苦的白马寺法庭工作。因为妻子远在兰州大学读研,家中父母谢世,孩子没人照看,他把不足6岁的孩子安排在法庭附近的小学读书,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孩子。2007年,他又服从组织的调派,前往案多人少的李楼法庭工作,孩子也随其再次辗转。2019年,他到条件最艰苦的庞村法庭担任负责人,以法庭为家,常年居住在法庭,一直工作至今。就这样,他与人民法庭结下了不解之缘。

针对辖区为城乡结合部的实际情况,他深知只有尽可能地采取调解方式结案,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工作中他不断探索调解艺术,总结调解技巧,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为原则,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对于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他总是敦促侵权人及时支付医疗费以减少受害人的误解和不满,必要时应受害人申请及时作出先予执行或保全裁定,防止不利于受害人的情况发生。有一年临近春节时,一名左腿截肢的残疾人酒后用三轮车拉着一瓶液化气到法庭,扬言法院如不尽快公正处理他孩子被撞伤的案件,自己就不活了。通过了解案件情况,原来他因为两次犯罪被判刑,妻子已经和他离婚,唯一的上初中的孩子又因交通事故受伤,交警部门也没有调解成功,对方不给钱,没钱给孩子治病,所以情绪失控。当时案件刚转至法庭,赖法官先安抚他的情绪,讲明法院办案程序及可以采取的诉讼权利,并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得知交警部门有对方一万元押金后,及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第二天便把一万元送交给他,他激动地拉着赖法官的手,连声说对不起,谢谢法院,及时化解了矛盾。

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赡养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及邻里纠纷等案件,他总是尽力调解,及时化解矛盾,迅速使当事人恢复稳定的生活及工作秩序,稳定和谐的家庭和社会关系。洛阳市某中学发生一起因课间打闹致一名学生受伤的案件,事件发生后学校方、加害方、受害方虽多次协商,但终因赔偿数额差距过大以及对法律和赔偿标准理解不一等原因未能达成和解协议。为尽早解决纠纷,学校应受害方、施害方要求,请求人民法院提供法律咨询并协助现场和解。赖法官接到院领导通知后,立即赶往洛阳市某中学,就案件事实、法律意见、赔偿标准一一向当事人做了详细解释,反复向各方释法明理,最终使各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学校及施害方家长共赔偿受害方13万余元,使该案未经诉讼程序获得和解。纠纷解决后,该校领导专门到李楼法庭,对赖法官诉前为辖区提供司法服务的做法表示赞扬。

在工作中,赖建伟总结了多种调解方法,并能灵活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如亲情感化法。齐某和裴某两家本是两代世交,两家父亲同在洛阳某大学任教,齐某和裴某从小在一块长大,情同手足。在裴某决定下海经商但又资金有限之时,齐某伸出援助之手,拿出准备结婚用的一万多元积蓄助裴某一臂之力。然而朋友有情商海无情,经验不足加上摸不准市场行情,裴某不仅赔尽了全家的积蓄,也把齐某借给他的钱赔了进去,绝望之余裴某离家而去,杳无音信,也与家人断了联系。眼见婚期临近,自家也并不富裕,而借给裴某的一万元却因裴某弃家而去而无法追回,齐某恨自己一片好心却换来裴某薄情寡义,遂诉至法院,要求裴某归还借款。

赖法官因吃住在法庭,周末晚上打电话向齐某询问裴某电话,却听到了齐某介绍的上述情况,因联系不上被告裴某,齐某便把裴某家的电话号码给了赖法官。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是裴某的父亲。老教授听说自己儿子被告上法庭,既羞又愧。恨自家儿子不争气,儿子做生意失败不仅花光了他老人家的积蓄,如今离家而去,撇下他和老伴艰难度日,不尽为子之道,借了世家儿子结婚用的钱却连个招呼不打离家出走,不尽朋友之情,而自己又行动不便,还要照顾瘫痪在家的老伴,自己三尺讲台一辈子,碍于情面又不愿和世家之子对簿公堂。老先生表示虽然其在短时间内凑不齐这么多钱,但是可以出去外借一下,先还一部分,好让也并不富裕的齐某把婚事办了,其余的由他老人家写出代为还款承诺书分期偿还,并让赖法官代为向齐某道歉。赖法官了解到这种情况后,立即电话联系齐某,指出如果直接送达不到就要公告送达,不仅费时而且即便判了也可能因找不到裴某而难以执行,赖法官同时转达了裴某父亲代为还款的提议,齐某勉强同意。十五分钟后,齐某打电话过来说,裴某父亲凑齐了八千元,他已经拿回来了,同时说自己没有让老人家写代为还款承诺书,他相信老人家的话,天亮后他会来法庭办理撤诉手续。第二天他来了,满脸感谢,说不仅拿了钱,还让两个世代之交重归于好。

十六年来,赖法官常年两地分居,一直住在法庭,每星期才回一次家。每天在东方露出鱼肚白的时候,他已经伏在案前,深夜群星点点,办公室里依然灯火灿烂。回首这十六年,他在人民法庭这块阵地上,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努力践行一个共产党员的法治梦想,挥洒汗水、不负青春。他常常身先士卒,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勤奋工作,耐住了清贫寂寞,收获了一方和谐平安,受到群众赞扬,展现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高尚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