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干警风采展示之——王同乐

来源:郑州中院      发表日期:2019-10-24 17:17:43      访问人数:

 王同乐,男,汉族, 1970年4月出生,现任侯寨法庭庭长。1993年9月毕业后既分配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先后在齐礼闫法庭、执行局、民一庭、侯寨法庭从事民商事审判及执行工作。由于工作突出,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被中共二七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自2012年8月任侯寨法庭庭长以来,王同乐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成绩更加突出,侯寨法庭连续两年在本院业务部门以“六无”为主的绩效考评及及上级法院26项指标考评中均位列第一,2012年荣立集体三等功。

    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好庭里的表率

    人民法庭是法院最基层的部门,民事审判是法院审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类利益冲突将会进一步加剧,大量的矛盾纠纷 最终将会寻求司法途径解决,这些纠纷如处理不恰当,不但解决不了纠纷,甚至还会引发新的矛盾。在具体工作中,自己要做到严格执法,恪守公正、为民、效率等现代司法理念,树立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满腔热情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让人民群众在诉讼中感受到党的温暖。同时,自己要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完善知识结构,提升工作水平,积极投身司法改革,保持奋发向上的活力。

    2012年8月,王同乐任侯寨法庭庭长以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做了以下工作:1、建立四级矛盾化解体系,即在侯寨乡成立法庭的基础上,在辖区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巡回审判站,每个自然村设立一个巡回审判点,每个村民组有一个社会调解员。真正做到为人民司法,让群众参与司法,到群众中司法,让群众监督司法,做到矛盾不上交,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这也是“枫桥经验”的精神在我院的充分实践。2013年度,侯寨法庭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53件,结案486件,调撤率75.1%,服判息诉率95.1%,无发回重审案件,无信访案件,改判率1.3%。2、指导民调工作。侯寨法庭与侯寨司法所就人民调解工作出台指导意见,法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将人民调解委员纳入法庭“四级矛盾化解体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联络制度和调解业务指导制度;乡司法所大力支持法庭的调解工作,派2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民调解员常驻人民法庭,并保障人民调解员工资、福利待遇。3、诉前鉴定。侯寨法庭自2012年9月办理了本院第一起诉前鉴定案后,一直坚持做诉前鉴定工作。2013年度,侯寨法庭庭共办理诉前鉴定案件35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3年,王同乐认真落实新型合议庭制度,本人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03件,所审理案件均达到“六无”,即无发还重审、无改判、无上访、无超审限、无违法违纪、无新闻媒体负面报道。

    二、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做到吃透案情,找准依据。法官只有吃透案情,才能分清是非,只有掌握法律依据,才能向当事人辩法析理,让其预知诉讼结果,进而提前做出决择,以达到庭前和解的效果。如他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男方以女方长年不在家可能有外遇,且对其父母不孝为由起诉法院要求离婚,但男方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且女方认为双方感情尚好,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在第一次离婚诉讼时,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半年以后男方以同样的理由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女方称男方曾有外遇,仍坚决不同意离婚,并在第一次开庭时情绪激烈,喝药自杀,经抢救才脱离危险。后原承办法官歇产假,该案件转至王同乐法官手中,他接到案件后,经过认真查阅卷宗,走访邻居,发现男方以前曾经有过外遇,但已改正,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嫌弃女方不会干家务。要想使两人破镜重圆,必须从男方入手。他先将男方通知到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男方认识到错误,非常后悔,并表示愿意与女方和好,撤回起诉。一个棘手的案件在庭前被化解掉。

    三、树立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辖区盆刘六村电线杠电死人案件,侵权人电力公司。这是一个诉前调解案件。受害人亲属代表一方面参加调解,另一亲属组织当地群众拿着横幅聚集在供电公司门口,一旦调解不成聚众闹事。由于死者有一个女婿是美国人,且也在调解现场弄不好造成较大影响。受害人家属起初要求电力公司赔偿损失近100万元,王同乐庭长让村支部书记、村长及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在村委会现场办公,中午不休息吃盒饭,用两天时间,经过各方辩法析理、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电力公司赔偿受害人现金45万元,双方当事人非常满意。

    四、 公正办案、巧用说请。当事人为打赢官司,有时要托关系,向办案人员说情。作为法官,一方面要坚持清正廉洁,依法公正办案,坚决抵制这种不良风气,另一方面,可以变坏事为好事,通过请托人向当事人做通思想工作,让其服判息诉。如相邻权纠纷案件,王某因房屋室内装修质量存在问题,造成房屋渗水,给楼下张某造成损失,张某诉至法院,王某又找到本院一位退休老同志向办案人说情,王同乐同志实事求事的将案情及有关法律规定给这位老同志讲清,并让其劝说当事人赔偿张某的损失,他客观的分析得到老同志的认可,后来在这位老同志的多方劝说下,王某登门道歉,并赔偿了张某的损失,双方和好,并成了好邻居。

    正是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爱护下,王同乐同志在工作中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加班加点,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三年以来除他父亲周年请两天假外从没歇过公休假。今后他会更加严格求自己,尽心工作,做一名更为优秀的法官是他不断的追求。

责任编辑: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