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干警风采展示——陈唯

来源:郑州中院      发表日期:2019-10-24 17:22:13      访问人数:

 陈唯,中共党员, 1999年7月毕业于海南大学,同年被分派到黄河科技学院从事教学工作。2004年2月,通过省高院统一组织的法官招录考试,被录用到二七区法院工作。历任二七区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0年3月,通过竞争上岗任二七区法院侯寨人民法庭副庭长。

    2011年,该同志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05起,结案301起,结案率为98.67%,其中调解撤案件246起,调撤率为80.67%。且无一起发还、改判、上访、新闻媒体负面报道、违法违纪及超审限案件。结案率、调解率等各个指标都达到了省、市法院及我院绩效考核的要求,办案案件数量及质量均居全院第一。

    自2006年以来,累计审理各类案件1700余起,每年结案率均达到98%以上,案件的数量、质量、平均审理天数等各类质效指标均位居全院前列。能够取得这样优异的成绩,该同志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坚定信念,坚持办案的政治效果。

    要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法院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法官来说,就要既尊敬法令,又要有社会责任感。在工作中,该同志坚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今年初,该同志受理了原告张某等40余人诉郑州某建材公司劳动争议集团诉讼案。因该案的多名原告在起诉前已多次到市政府及市总工会上访,并在诉讼中扬言要赴省进京上访。而被告系因国家政策而被强制关停的企业,亟需良好的外部环境吸引注资继续经营,但因为部分原告等人的非理性阻挠,导致经营举步维艰。双方矛盾一触即发,且恰逢年初省市区“两会”召开期间,因该批案件的处理事关社会稳定及辖区经济发展,该同志没有轻易下判,而是努力去做双方的沟通和调解工作,不下二十次的往返于原、被告之间,历经将近半年的调解,最终使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工人们领到了应得的劳动报酬,而企业也赢得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本案的处理使该同志明白,坚定信念,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办案的政治效果,就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勤勉敬业,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

    二七法院侯寨法庭地处我区南郊,辖区内中小企业及流动人口众多,案件总量逐年增加,而且受理的大多是劳动争议、土地承包、相邻关系、婚姻继承类案件,与公民个人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经济利益及生存利益密切相关,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严重,案件多且复杂。在具体办案时,该同志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处处为当事人着想。该同志坚持认为“法官不是败诉者的仇敌,而是胜诉者和败诉者沟通的桥梁”,只有双方矛盾得以化解,社会才能安稳协调。如在办理原告王某某与被告郑州市某建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该同志既没有因原告及其家属对法律的无知和误解而气馁,也没有因被告代理人的情绪激动、说话偏激而生气,而是不厌其烦,多次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当天兑现赔偿款65000元,当原告拿到赔偿款时,其家属当场流下了感动的眼泪,连声抱歉和致谢。坚持判前释法、判后答疑,重视案件的调解工作,案件的处理一定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注重质量,强化办案的法律效果。

    办案不但要有数量,而且还要有质量,要强化办案的法律效果,全力维护司法公正。该同志从不曾因案多而放松对自己及对办案质量的要求。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就是要求在处理案件时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公平和效率兼顾。把法治理念和信仰融入到法律实施中,把个人职业素养体现在具体的裁判中,把维护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多年来,该同志所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努力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决结果公平、公正,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公正廉洁,坚守办案的职业操守。

    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一名法官,应做到权势压不倒,人情说不倒,金钱买不倒。“谨言慎行、公正廉洁”, 这是基本的办案准则,也是该同志坚守的职业操守。多年的法官生涯使该同志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无愧于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该同志始终坚守自己的信念,坚持从小事做起,自觉抵制各类诱惑,无数次地回绝了当事人的吃请,辞让了当事人送来的礼物。严格自律,洁身自好,保持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面对各种考验和诱惑,该同志做到了一身正气,公正廉洁。

责任编辑: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