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法院法官苏海涛被表彰为全市法院第三季度办案模范

来源:果元法庭      发表日期:2019-10-11 14:09:21      访问人数:



    从2019年10月11日上午全市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课暨执法办案推进会上获悉,渑池县人民法院法官苏海涛被表彰为全市法院第三季度办案模范。

    据悉,2019年第三季度,苏海涛个人结案63件,位列全院前茅。工作中,他因案施策,针对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通过多元化调解机制,有效发挥司法治愈作用,从情感修复入手,维护和美的家庭关系;针对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他背靠背调解,以期达到案结事了,维护受害人以及保险公司等各方的合法权益;针对受理的合同类案件,他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诉辩意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今年以来,他个人已经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55件,结案率达92.8%,是渑池法院法官的优秀代表。

    苏海涛同志从2009年4月份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人民法庭工作,连续多年获得渑池法院年度办案模范称号,2018年1月被三门峡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2018年3月被河南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员额法官,苏海涛同志坚守初心,奋力前行,在工作中坚守职业操守,平等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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