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法院法官张军、王留刚荣获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称号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19-01-29 16:39:15      访问人数:


    2019年1月29日,从2018年全市法院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获悉,渑池县人民法院张  军、王留刚两名法官分别荣获2018年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

    张  军现任渑池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员额法官兼民事审判第三团队团队长。面对近年来各类民事案件增多、案多人少等矛盾凸显的形势,张  军同志能尽心履行职责,并能够围绕县域发展大局,认真研究法律,切实提出依法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运用法院审判职能,尤其是民事审判职能在处理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和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曾荣获全市法院第一季度办案模范;2018年个人结案261件,位居渑池法院法官结案数之首位。

    王留刚现任渑池县人民法院立案团队员额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他能遵守党的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安心本职工作,任劳任怨,不叫苦,不喊累,对于分配的工作总能圆满完成,受到全院干警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结案近500件,平均每年结案150余件。且所结案件中无一缠访、无一闹访、无“三案”现象发生,较好的维护了一方稳定。2017年6月不幸遭遇车祸住院,2018年5月在身体尚未痊愈的情形下,即主动申请到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且在短短不足七个月时间内结案200余件,名列全院前茅,曾荣获全市法院第三季度办案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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