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榜样 】 李飞:扎根基层,“三心”办案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3-11-22 09:52:05      访问人数:


李飞,1986年1月出生,现任睢县法院河集法庭庭长、一级法官。自2012年进入睢县法院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在担任河集法庭庭长的两年里,李飞始终秉持着“群众事无小事,解决好群众的身边事就是头等大事”的理念,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承办的案件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均在全院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

自入院以来,李飞坚持在法庭一线办案,立足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在长期的基层审判实践中,他总结了“三心”工作方法,即真心对待每一名群众,耐心处理每一起纠纷,专心做好每一个环节。

以“如我在诉”之态度,真心对待每一名群众

李飞所在的河集法庭,办理的大多是农村纠纷,他始终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真心对待辖区内每一名群众。“能在电话里说清楚的,能一次性解决的,绝不能让群众跑冤枉路,花冤枉钱。”李飞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今年3月份,70多岁的李某因两个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诉至法院,在诉讼费缴纳期间,李飞注意到该案一直未缴纳诉讼费,考虑到李某年龄偏大且没有代理律师,猜想李某应该是不会使用电子缴费,于是拨通了李某的电话,经过了解果然如此。但李某的两个儿子又是被告,更不可能代为缴费,为避免案件超过缴费期限,李某又要重新跑一趟立案,他联系了当地村干部。一是沟通能否让李某将诉讼费交给村干部,然后将缴费链接发到村干部手机上,由其代为缴费,二是通过村干部了解李某家里的情况,为下一步调解工作做准备。最终,村干部代为交纳了诉讼费用,该案也通过调解顺利化解。

以“案结事了”为目的,耐心处理每一起纠纷

在办案过程中,李飞始终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案结事了”的目标,圆满解决当事人诉求,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他常说:“法官虽然是法律的实践者,但更是矛盾的化解者,不让天平倾斜,才对得起胸前的红色徽章,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信任。”

在承办的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中,原告柴某诉称其在下楼时被罗某饲养的狗咬伤,但罗某对该事实不予认可也拒绝赔偿,案发时无他人在场,具体情况无人知晓。原、被告居住在农村社区,事故现场又无监控,为了公平公正化解该案,李飞多次与罗某面对面交流,联系其子女做思想工作,同时联系社区干部形成调解合力,并将法律规定及诉讼风险向原、被告进行了详细释明。最终罗某认可了该事实,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在当日履行完毕。

以“履责于行”为宗旨,专心完成每一项任务

作为法庭庭长,李飞不仅要办理案例,法庭的党建工作、业务学习、绩效考核等也要齐头并进。近年来,河集法庭受理案件数量日益增加,在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的同时,除了加班加点办理案件,他也会抽出时间学习充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作为一名长期在人民法庭一线工作的同志,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自觉恪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十年如一日默默奉献。这就是李飞,一个基层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真实的人生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