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解忧人:巾帼办案标兵路晶晶

来源:滑县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0-04-13 10:40:16      访问人数:

路晶晶,现任滑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自2011年7月到滑县人民法院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信念,在工作中坚持换位思考,尽心化解群众纠纷,被大家亲切的称为“群众的解忧人”。她多次被滑县人民法院授予先进个人,给予个人嘉奖。2020年3月获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巾帼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20年1月获得滑县人民法院“十佳法官”称号,2018年2月被评为滑县人民法院办案能手。2017年撰写的《我国家事审判程序探究》一文,在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上被评为优秀论文。

路晶晶怀揣着对法律的崇敬和司法定纷止争的目标,尽心办理每一件案件。曾有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因买卖双方对地下室权属产生争议诉至法院。通过审理得知,买卖双方交付房款时,被告以手续费过高为由要求原告便宜了5000元。后原告了解到手续费并非被告所述那么高,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矛盾出现后,因未进行充分沟通,且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地下室面积较小,而实际面积较大,原告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路晶晶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因考虑到该案标的较小,诉讼程序耗费精力、财力,通过调解解决对双方当事人更为有利。于是,她多次跟原、被告沟通协商,但双方仍坚持各自立场,调解未果。后基于法庭调查中双方提供的证据查清案件事实,路晶晶及时做出了原告败诉的裁判。原被告接到判决后,均对判决结果无异议。判决生效后,路晶晶了解到原告心里对该事仍有心结。为化解当事人心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路晶晶再次分别和原被告进行沟通,通过讲法律、说情理,将心比心,终于达成被告退还原告2000元的一致意见,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就此圆满解决,矛盾得以最终化解。

路晶晶时常告诫自己,法官不单单要做案件的加工者,更要做矛盾的化解者,群众的解忧人。不仅要认真审理每一起案件,更要认真接待每一位当事人,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传递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时刻践行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宗旨,做法治国家建设的倡导者和践行者。(贾彦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