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乡村的召陵法庭

来源: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发表日期:2021-03-11 11:57:21      访问人数:

召陵区人民法院召陵法庭位于召陵区召陵镇召陵街3号,下辖召陵镇、姬石镇两个乡镇,辖区人口13万人,行政村46个。目前法庭共有干警4名。其中员额法官1名,书记员2名,驻庭法警1名,年平均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00件。

近年来,召陵法庭在上级法院指导、院党组及当地镇党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立足审判与参与基层治理相结合、相促进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法庭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思路,下沉到村庄,服务于三农,利用专业优势,在当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力推进了乡村振兴工作,受到当地干群的普遍好评。

一、 规范法庭建设,实现法庭标准化。

由于历史原因,召陵法庭院里以前是当地村民种的庄稼,法庭一楼地面呈“凹”型,楼后积水常年浸泡着地基,水电不能保证正常办公,多年失修的法庭成了“危楼”,严重影响法庭工作的正常开展。2015年2月,陈红涛被任命召陵法庭庭长,他一方面向院党组汇报法庭的真实情况,一方面和法庭干警一起走访当地村干部,依靠当地村干部,摸清当地村民意见,最终争取村民的理解支持。先后对法庭一楼进行了整修,办公楼后垫土进行了加固,通过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当地村民自觉不在法庭院里种庄稼,当地电工为法庭整修了电,法庭厨房、活动室、车库等设施得到了完善,审判法庭加装了庭审直播装备,法庭面貌得到了根本改观, 法庭干警办公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大大激发了干警工作热情。法庭标准化建设正稳步推进。

二、心系村民,助力乡村振兴

召陵镇呼雷张村原来是全区有名的“信访村”。该村长期基层组织不健全,三名村干部一名长期在外打工,另二名村干部关系不和,村集体公共资产长期被个别村民侵占,村两委办公场所年久失修,村主要街道边被当地村民种上了蔬菜,生活垃圾无人清理,生活污水到处横流,当地村民潘某、柏某领着村里10余名村民长期赴省、赴京上访反映问题,每年镇里组织目标绩效考核,该村是各项工作均落后的“垫底村”。基于以上实际情况,该村在2017年以前被上级组织部门评定为“软、弱、涣散村”。2017年11月,陈红涛庭长被当地党委任命为召陵镇呼雷张村第一书记。陈红涛庭长首先协助当地党委抓该村基层组织建设,与镇包村干部一起走村串户,相继走访了该村26名老党员、老代表、老教师及部分村民,倾听他们对村里发展的意见建议。2018年5月,陈红涛协助当地通过法定程序,配齐了呼雷张村由6 名党性原则强、群众威望高的成员组成的两委班子,该村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为解决该村建村舍资金紧张问题,陈红涛主动向院党组作了专题汇报,争取到资金10万元帮助该村建设党员群众服务中心,2019年5月,新建成的呼雷张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改变了该村长期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历史。2019年秋收时期,陈红涛得知召陵区被上级确定为农田无公害示范区的信息后,主动协调区农机部门,免费为全村的1683亩耕地进行无公害深翻,避免了秸秆焚烧,减少了环境污染,有效改良该村耕地有机肥力,群众不出家门就享受到政策的实惠,此举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大力开展村基础设施建设,协助两委班子积极争取镇里政策资金20万元,发动12名在外乡贤捐资16万元,当地群众出资10万元,村里所有主要道路全部硬化,结束了群众出门难的问题。大力开展扶贫攻坚工作,所分包的贫困户柏某家的危房如期改造完成,所住房屋如期进行了防漏修缮。贫困户方某的儿子考取焦作工贸学院,为其争取助学金3000元,圆了孩子的大学梦。在全院倡导干警捐赠小家电、小家具、小物品活动,为全村7户贫困户和23户低保户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坚持开展秸秆禁烧,全力保障环境治理工作。每到麦收和秋收,召陵法庭专门抽调警车开展治安巡逻,全天24小时值守在防火第一线,支持呼雷张村的秸秆禁烧工作。着力解决当地群众的信访问题,陈红涛到村里工作后,协助当地村干部利用“四议二公开”工作方法,决定集体重大事项,不回避矛盾,耐心接待群众电话咨询及来访,利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引导群众通过正确合法的途径反映诉求,多年的信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积极帮助村两委班子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清理出本村公共用地、坑塘17亩,原支部书记郭某因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收缴侵占资金16万元充实到村集体资产,有效壮大了集体经济资产。2020年临近春节,新冠疫情突如其来,陈红涛和村两委班子、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计19人一起,坚持值守在村里路口,对村里主要聚集地进行了消毒,设卡对来往人员进行登记健康检测,运用村里喇叭、刷写标语等形式,宣传防疫抗疫知识,倡议群众减少群集活动。对从武汉、宜昌、赤壁回来过年的14名村民采取居家隔离15天措施,定期上门搞好生活服务。2020年2月11日,陈红涛个人向村里捐款1000元,支援该村防疫工作。三年来,陈庭长扑下身子,放下架子,帮助该村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把一个“软、弱、涣散”的“信访村”转变为规范、整洁、美丽的“先进村”。

三、严格依法办案,提升审判绩效。

召陵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和司法关怀并重,对每一起案件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升自身办案责任心,做到尽心尽力,积极回应广大群众的期待和诉求。

网上开庭,助力复工复产。2020年,新冠疫情突如其来,召陵法庭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大力推进网络庭审工作,减少人员聚集,以科技手段化解疫情期间的矛盾纠纷。原告王某刚诉被告娄某、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王某刚对被告申请诉讼保全,申请对被告娄某、娄某某名下120000元银行存款或其它同等价值财产进行财产保全,陈红涛通过网上开庭,了解到被告娄某与娄某某系父子关系,2018年2月,因给建筑工地工人发放工资,向原告王某刚借款1500000元,后偿还了部分借款,陈红涛通过网上开庭调解和耐心引导,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0年5月15日偿还原告剩余借款,原告考虑到疫情影响,同意变更保全措施,不再要求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双方均对陈红涛法官的工作表示满意。原告北京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漯河某面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设备、材料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漯河某面业有限公司向原告北京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购买两台六工位打包机,优惠后合同总价为700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北京某机械制造公司供应给漯河某面业有限公司的两台六工位打包机不能达速度为700包/小时合同约定标准,双方就违约金、停机损失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认定原告与被告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意见,判令双方的《材料、设备购销合同》终止。后因漯河某面业公司拆除了北京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供应的两台打包机,另外采购了两台打包机。2019年10月23日,北京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漯河某面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设备拆除损失544687.50元。本案受理后,被告漯河某面业公司提出了反诉,反诉请求北京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赔偿场地使用费、调试停机造成的损失655308元。开庭审理前,北京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漯河某面业有限公司公司的反诉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申请,被驳回管辖权异议后,双方又就对方申请的司法鉴定报告提出异议,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就各自的主张进行诉辩,举证、质证、发问及辩论,争议较大。庭后承办法官耐心作双方的调解工作,指出双方合同在履行阶段及解除后存在的问题,双方最终在陈红涛法官主持下,达成以下调解协议:一、北京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撤回起诉,不再向漯河某面业有限公司主张打包机拆除、存放期间损失及评估费;二、原告北京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前拉走被告拆除的打包机设备配件,被告漯河某面业有限公司应予以协助。如原告北京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逾期未拉走设备配件,被告漯河某面业有限公司对以上设备配件自行处置;三、漯河某面业公司撤回反诉,不再对北京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张场地租赁费用及调试停机损失;四、关于涉案的两台六工位打包机的合同纠纷双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和义务;五、双方别无其他争议。以上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到一周时间,北京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漯河某面业有限公司的配合协助下,拉走了拆卸的设备配件,一场历时十年的产品购销合同纠纷得以成功化解。该案例入选为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耐心调解家事纠纷,修复家庭亲情关系。2020年7月14日,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召陵法庭通过网上调解,成功调解一起王某诉三个女儿赡养纠纷案,王某与三个女儿长达数年的亲情隔阂,通过庭长陈红涛的耐心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父女亲情关系得到修复。今年75岁的王某,系漯河市某企业退休职工,膝下有三个女儿。1995年王某因感情不和与前妻离婚,离婚时,大女儿与三女儿已经就业,二女儿在大学上学。王某诉称,由原告一人将二女儿供养毕业。被告三人自从原告与前妻离婚之后,就对原告心生怨恨,对原告不管不问,现在王某已经步入老年,生活无依无靠,原告还患有多种疾病,曾经因患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三个女儿对其连一句问候也没有,眼看自己年纪越来越大,身体状况也不好。2020年5月19日,王某以赡养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请求:1、每月三个被告支付原告赡养费1000元/人;2、要求每个被告每年逢年过节回家里看望及生病时轮流照看原告。案件受理后,由于长时间父女不联系,三个女儿的住址原告王某均不能提供,案件起诉手续不能送达。陈红涛通过到社区走访调查,了解到王某的三个女儿均在外省工作。联系到三个女儿后,陈红涛庭长并没有过度埋怨三被告,而是通过电话、网络耐心沟通,三个女儿由开始抵触,转变到冷静,最后认识到赡养老人是自己的法定义务。2020年7月14日,陈红涛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开庭,父女四人远隔千里,在网上相见,通过近两小时调解,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大女儿和二女儿各自每月20日前支付赡养费1000元,三女儿由于患病住院,条件有限,每月承担赡养费200元,每年年底支付一次。每年春节、节假日至少打电话联系问候原告王某。双方长达二十多年的父女隔阂通过法官网下沟通、网上调解,父女亲情得到修复。该案例被《大河报》、《河南法制报》相继报道,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开展转作风、务实绩、惠民生活动。法庭是法院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干警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此,全庭干警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推行一系列便民措施,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一是推行干警工作室亮身份活动。在全庭设置五个工作室,将全庭每位干警的工作经历、特点、业务专长,获得荣誉、联系方式作以归纳总结公示在办公室外,接受群众监督,取得群众的理解与信任,也增强了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大大激发了全庭干警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受到区委政法委领导的高度肯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每天及时更新便民小黑板及去向牌,争取让当事人少跑路办成事;三是在全庭推行为当事人让一把椅子、端一杯水、说一声问候活动,争取拉近与当事人的心理距离,抚慰当事人因案件产生的焦虑情绪,要求全庭干警无论是接听电话,还是在法庭,让当事人尽可能把话说完,耐心听取当事人的倾诉,倡导全庭干警要听得进群众的怨气、办案件要有底气,做人要一身正气,让辖区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关怀;四是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和网友走进法庭活动,方便群众诉讼,争取广大群众对法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针对相邻关系、赡养、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多发性矛盾纠纷 ,坚持到案发地开庭审理,争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通过现场审理,以案说法,让群众到现场接受一次普法教育,巡回审判这种形式受到在场群众的普遍欢迎。大河网组织20多名网友走进召陵法庭,亲身感受基层法庭干警的工作和辛苦。通过网友们的亲身体验,法庭干警的工作状态、法庭去向牌、小厨房等相继成为媒体关注的亮点,省高院网、大河网、河南法制报相继报道,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五是建立三个微信群,积极参与基层矛盾化解。针对基层矛盾不同群体和类型等特点,召陵法庭在辖区分别建立“召陵镇综治部门微信群”、“召陵镇乡村振兴微信群”、“召陵营商环境微信群”。通过“召陵镇综治部门微信群”对全镇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信访积极提供法律服务。2020年4月,辖区群众刘某已75岁,因患病全身瘫痪,生活无法自理,其子女相互推诿,不尽赡养义务,并将刘某放到召陵镇归村南村的大路上,此事件在当地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此事件发生后,召陵法庭通过微信群积极跟进,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刘某的生活得到妥善安置,最终通过诉讼依法解决了刘某的赡养问题。召陵区召陵镇沟李村齐某的丈夫李某于2019年7月5日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肇事司机一直不与李某联系,李某的医疗费用长时间不能理赔,召陵法庭通过乡村振兴微信群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与肇事司机王某联系,讲清受害人当时的状况,王某最终愿意配合李某理赔,李某的受伤损失及时得到赔偿。

2017年至2019年,召陵法庭连续三年在全院审判绩效考核中被评为先进集体,陈红涛庭长在2018年、2019年度被评为办案标兵,其中最高院及人民法院报微博、漯河日报专题报告庭长先进事迹,学习强国栏目相继转载,2020年10月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十佳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