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员”零接触,巧用调解化纠纷

来源:昌宁县人民法院勐统法庭      发表日期:2020-07-03 15:54:27      访问人数:

4月24日早,雨,昌宁县强制隔离戒毒所门外一片空山新雨,略显寒意。我与同事一早驱车来此,等待与原告及代理人的汇合,办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

两天前,勐统法庭接收到一件情况比较特殊的离婚案件。该案被告因吸食毒品,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现于昌宁县强制隔离戒毒所里戒毒。因为疫情防控这一特殊原因,我们的工作人员及其原告暂时没法接见到被告本人。承办法官在接到原告代理人递交的起诉材料后,认真分析了该案存在的特殊情况,决定先适用诉前调解处理这一纠纷,通过主动联系戒毒所的相关负责人,委托他们将原告提交的诉请及其陈述的事实理由及时代为告知被告,并详细的听取了被告的答辩意见。在了解原、被告双方都有调解意向的前提下,我庭根据原告诉请及被告的答辩意见,及时做出调解协议,并将调解协议通过微信照片形式传递给原告和被告进行核对确认。通过戒毒所工作人员的协助,被告与原告就婚姻关系,孩子扶养,财产债务等方面自愿达成了一致协议。

在原、被告达成一致协议后,我庭完成了立案受理,制作笔录协议的工作,并与双方约定于今早在被告所处的戒毒所门口送达受理、应诉材料,进行签字确认。原告完成了签字确认后,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应诉材料及笔录协议交由接见我们的戒毒所工作人员,由其代为向被告宣读调解协议内容,由被告确认签字。最后,在昌宁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实现了该案特殊人员全程零接触,通过适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纠纷,为当事人节约了大量的诉讼成本和时间。

 

人生自古悲欢离合总是无情,但一项高效便民的司法举措,可如人间四月天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却温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