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促公正,普法宣传护明天

来源:永善县人民法院桧溪法庭      发表日期:2020-12-28 16:40:48      访问人数:

近日,永善县人民法院桧溪法庭到永善县细沙乡大同村开展阳光司法活动,桧溪镇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加此次活动。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方式为旁观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在此次阳光司法活动中,永善县人民法院桧溪法庭以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作为巡回法庭审判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在2019年10月30日12时30分许,被告杨某某驾驶云C90E68号轻型封闭货车行驶至永善县细沙乡大同集镇时与行人谭某某相撞,造成谭某某受伤,经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谭某某不负此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谭某某在永善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被告杨某某已垫付全部医疗费。经鉴定后,原告与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开庭审理后,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环节,在场的旁观群众对整个案件有了充分的了解,承办法官刘旭也随即找准案件争议焦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苦口婆心与双方进行沟通,最后成功调解结案。

桧溪法庭干警趁热打铁,耐心细致地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有关法律规定及法律适用进行了以案释法,全方位、多角度向群众展示了整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处理过程。随后,桧溪法庭干警又结合实际,重点宣讲了《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善意求助人责任豁免、诉讼时效、相邻关系、担保物权、侵权责任等基本法律知识及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规定。旁听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阳光司法活动,他们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法定程序和法律知识都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也学到了许多民法知识。此外,法院干警还向旁观群众发放了诉讼服务指南、网上立案指南、扫黑除恶等宣传资料,并就旁观群众的法律咨询答疑解惑。

近年来,永善法院不断创新巡回审判活动方式,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借助“阳光司法”为载体,将案例与庭审、法律法规相结合,向群众普法释法,使群众能够更好的理解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今后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