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中的庭审

来源:红河县人民法院乐育法庭      发表日期:2020-07-03 09:21:37      访问人数:

 2020年2月26日15时,红河县人民法院首次采用视频庭审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寻衅滋事罪一案,被告人通过红河县看守所提讯室的网络视频参加庭审,实现了网络庭审新模式。

开庭前,值庭法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进入法院全程佩戴口罩,并对参加现场庭审的审判员、陪审员、公诉人等进行体温检测。在庭审中,审判人员通过网络远程视频认真核对被告人身份信息,并在法官的组织下开展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视频流畅、画面清楚、声音清晰,顺利地完成各个庭审环节。最后,审判长当庭宣判对李某某、陈某某的处罚决定,2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自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红河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防疫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抗疫工作与司法服务两不误,在最大限度地防止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接触的同时,开通热线电话、微信、微博以及网上立案、远程视频等新媒体提高司法服务质效,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司法服务两不误的工作目标,本次远程视频庭审就是一个利用网络新媒体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