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联双方促解纷,矛盾相隔一线解

来源:武定县人民法院发窝中心法庭      发表日期:2020-07-03 16:55:53      访问人数:

2020年3月12日,发窝中心人民法庭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电话在线调解获得成功。

 

2019年11月12日,武定县人民法院发窝中心人民法庭受理了原告汪某某与被告杜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开庭传票送达后,因被告杜某某受伤住院,被告杜某某申请案件延期开庭。法庭审查后,批准了杜某某的申请,重定案件于2020年2月13日开庭。春节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法庭启动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线上司法服务,利用电话、微信、手机APP等线上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需求。经发窝中心人民法庭何庭长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汪某某与杜某某,2020年3月12日,汪某某与杜某某达成线上调解意见,达成和解后,双方到武定县人民法院发窝中心人民法庭签署了线下调解笔录,杜某某向汪某某结清了赔偿款2000元。本案线下对当事人体温测量登记、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签署调解笔录、结清赔偿款仅用时15分钟,且整个线下活动是在通风良好的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诉讼参与人全程均佩戴防护口罩,最大程度上减小了法庭干警与当事人的疫情防控风险。

近日,疫情防控工作已经取得卓越成效,发窝中心人民法庭作为武定县人民法院在基层的窗口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武定县人民法院党组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引导群众通过“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高度重视做好疫情期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加强政策法律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在武定县人民法院党组、发窝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依规依政策稳妥开展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