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遭遇执行不能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来源:永善县人民法院黄华法庭      发表日期:2020-07-03 17:50:00      访问人数:

“你好,我们是永善法院黄华法庭的执行法官,你的司法救助金下来了,之前你申请的是25000元,因为你的情况特殊,经批准后争取到41000元,你行动不便,一会法庭干警会给你把执行款送来。”

“好的,真的太谢谢你们了,我没想到还能得到这个钱,谢谢!谢谢…”

从电话那头你能感受到杨某的喜悦,遭遇变故后,杨某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高兴了!

挂断电话,庭长樊小柱便立即安排法庭干警将钱送到家住黄华镇鲁溪村的杨某家中。

 杨某是一个货车司机,其经常按约在李某与禹某夫妇经营的砂场运输砂石给买方。2013年10月17日,原告杨某按约帮李某夫妇运送砂石给买方张某,因当时无专门的装卸人员,原告杨某便自己操作砂场里的装载机装载砂石。在装第二斗砂石过程中,杨某将装载机开翻到坎下,自己被压伤。经医院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但出院后,其被鉴定为重伤、一级伤残、三级护理依赖。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也遭遇意外去世的变故。案件经审理后法院判决李某与禹某承担此次事故60%的过错责任,扣除他们实际为原告杨某支付的医疗费用103460.03元后,由禹某再赔偿杨某各项损失346441.68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申请执行,但因为家庭顶梁柱李某的去世,沙场又因为没有合法手续被强制关闭,加之之前医治杨某的开销,以及家中还有三个年幼的孩子,被执行人禹某家庭也成了困难户,根本无力支付这笔庞大的费用。而杨某的不幸也没有结束,妻子邹某因无法承受巨大的生活压力,也选择了离家出走,最终夫妻不欢而散,年过70的老母亲成了自己唯一的依靠。为帮助杨某走出困境,根据杨某的司法救助申请,法院向相关部门为杨某申请到了41000元的救助金。

今年以来,永善县人民法院根据在执行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特殊情况,结合案情,在穷尽措施努力将案款执行到位的同时,秉持能动司法和谦抑执行的理念,尽最大努力为执行不能的案件申请执行人提供帮助,让符合救助条件,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