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闹矛盾用乱石堵路!看越州法庭如何调解化干戈

来源:麒麟区人民法院越州中心法庭      发表日期:2020-07-03 10:43:16      访问人数: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这是古人们对中华民族互相帮助传统美德的精辟总结。疫情隔离期间,在网络上涌现出很多“神仙邻居”帮你浇花、喂宠物、买菜,他们是一墙之隔的朋友,是生活中不是亲人的亲人,但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

越州中心法庭为充分发挥司法为民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搭建法庭、司法、村居三级调解联动,促进辖区内司法权、行政权、社会力量整合,2020年6月3日,参与并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既保证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促进了邻里和谐,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事情缘起2020年初。当事人双方为多年邻居,薛某某家因老房拆迁后搭建围墙,在没有和邻居吴某某家商量的情况下,无意间占到了邻居吴某某家宅基地大约2-3个平方。吴某某家因此要求薛某某家拆除所建造在其宅基地上的围墙,薛某某家拒绝拆除,声称围墙是建在自家土地上,拒绝拆除。于是吴某某家用工程石块堵住薛某某家进屋道路,双方产生争执,多次大打出手并报警。期间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仍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导致邻里关系矛盾日益激化,停摆不前。遂薛某某将吴某某诉至越州中心法庭,请求人民法院帮助解决难题。

办案过程:越州中心法庭受理案件后,对此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探索,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来解决此问题,同时将“六尺巷”的智慧和“枫桥经验”相结合。6月3日上午,越州中心法庭干警来到薛、吴两家所在的薛旗村村委会了解案件情况。法庭干警在了解双方争议情况后,联合薛旗村调委会实地调查,进一步核实案情,在充分掌握纠纷的症结后,根据双方纠纷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制订了调解方案。

法庭干警从法律的角度,对《物权法》等有关相邻权规定进行讲解,并解读了《民法通则》第83条中“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的规定。同时又从仁义道德的角度给两家人讲述了发生在清代的“六尺巷”的故事,分析了这个故事蕴含的道理,以古喻今,古人以豁达宽容谦和的方式正确处理邻里纠纷,留下千古美谈,让两家人明白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的重要性,并规劝双方从邻里友好相处的原则出发做些让步。

 

调解结果:在法庭干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薛某某家自愿补偿吴某某家5600元。二、现堵在道路上的石块由薛某某负责清开。三、道路界线为自薛某某家北侧门柱最内侧边缘为起点自东直线延伸10米处确定一点(距离南边墙角3.25米)。以村中道路边缘距离南边墙角5米处确定一点,三点连线为两家分界线。四、所清开道路为集体所有,两家公用,双方不得私自占用。双方对协议内容表示同意。

案件点评:“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存,不见当年秦始皇”。“六尺巷”作为文化的载体,其典故所包含的谦和礼让精神实际上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神,它的“宽”不是宽在“六尺”上,而是“宽”在人们的心灵境界与和谐礼让精神上。本案的处理过程中,越州中心法庭干警充分发挥司法为民的职能作用,与村小组、村委会调解员灵活运用多元化矛盾纠纷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巧用“六尺巷”典故,使当事人双方不仅解决了半年未解决的宅基地纠纷,同时彼此之间也修复了破碎的邻里感情,真正做到了邻里和睦,同时也维护了良好的社会风尚,传播和弘扬了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