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法院:法官威武揭穿谎言 第三人当即清偿借款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6-28 08:05:44      访问人数:

日前,陕西法院微庭审业务平台上案件第三人谢某当即清偿借款5万余元。原、被告当事人均在微庭审视频中向桥底法庭法官表达谢意,感谢法官明察秋毫,还原事实真相。

2020年5月6日第三人谢某向原告出具《借条》,载明谢某向原告借款7万元整,5月8日原、被告协商后将原告对第三人债权中的5万元等价转让给被告李某某,原、被告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通知第三人,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转让价款,但是被告一直拒绝,多次协商无果诉至泾阳县人民法院。

庭审中,谢某表示被告之前是其公司员工,自己已清偿被告5万余元。而被告则表示5万余元是谢某发放的工资。根据第三人谢某提交的证据和本人陈述,承办法官怀疑第三人谢某可能存在虚假陈述。4月6日,由于各方当事人均在外地,法庭通过微庭审平台再次告知应实事求是陈述案件事实,故意捏造、伪造相关证据或作虚假陈述,涉及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迫于法律的威严,第三人一改之前的态度,诚恳的向法官表示已给付的钱是工资,而不是债权转让需要给付的欠款,法官对第三人的不诚实行为作出严厉批评教育,谢某也真诚认错悔过,并表示当即给付欠款并承担相关费用,被告亦当即给付对价款。

原告接到收款短信后,激动地说:“这件案件标的虽不大,但给我的感触却很大。桥底法庭的法官干警没有抽我的一支香烟,没有喝我的一口水,却在很短的时间内帮我追回了欠款,法官能够抽丝剥茧,公正威武让事实还原,查明案件真相,真正体现了‘一心为民、公正执法’的司法理念。我为他们的这种精神所感动,而这种感动不是用言语所能表达的!”

司法诉讼不是儿戏,任何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不诚信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