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村入户促调解,法官倾心化纠纷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6-28 11:06:45      访问人数:

近日,渭滨法院清姜法庭法官走进渭滨区神农镇竹园沟村一组一农户家调解一起排除妨害案件。

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2017年经我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对双方共有房屋进行了分割。原、被告双方共同位于本市渭滨区神农镇竹园沟村一组的住宅一楼归原告所有,二楼归被告所有,三楼储物间、院落、院门等公共建筑部分归两人共同所有。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仍占用上述房屋一楼的部分地方,原告遂诉至本院,请求排除妨害,要求责令被告不得在原告房屋内做饭、堆放杂物并把灶具等杂物搬离。案件诉至法院后,案件承办人先安排对案件开庭进行审理,以便对原、被告的诉辩意见充分知晓,并对案件情况全面进行了解,在开庭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因长期积怨较深,情绪均较激动,无法心平气和坐下来理智解决问题,遂决定休庭。承办法官休庭后,将案件向庭长进行了汇报,庭长立即召集全庭人员对案件进行分析,经过大家讨论后,一致认为本案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应通过调解来化解纠纷,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同时提出深入农户家中对房屋状况进行勘验,寻找解决纠纷的途径,并邀请竹园沟村委会人员参与探讨调解的办案思路。

办案思路确定后,清姜法庭迅速调集人员,一路人员与村委会人员对接,征询村委会的调解意见,一路人员通知原、被告双方在家中等候,承办人员入户勘验调解。12日下午,清姜法庭庭长与案件承办人及竹园沟村委会副主任来到原、被告家内,对房屋实地进行了勘验,并对房屋面积进行了细致的测量,经过三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析法释理并对原、被告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同时提出解决纠纷的思路及办法,原、被告双方终于就本案纠纷处理达成初步调解意见。法官们离开时,原、被告双方的态度均予以缓和,并表示正是因为法官们扎实的工作作风、倾心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态度感动了他们,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彻底解决双方纠纷。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清姜法庭法官干警着眼于学习成效转化,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人民办实事,铆足劲头、想尽办法实质性化解群众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