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屡次毒品犯罪不思悔改 再次毒品犯罪脱逃三年后终获无期徒刑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0-11-25 08:52:35      访问人数:


11月19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依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杨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西宁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0年6月29日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满释放后又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1年12月22日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但被告人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反而再次铤而走险,2015年5月12日,在西宁市某市场附近再次从事毒品犯罪活动时被公安机关抓获,从其随身携带的手提袋内查获疑似毒品一包,当日,被告人杨某某脱逃。2020年7月27日被公安机关再次抓获归案。经鉴定,查获的毒品净重962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78.7%。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规定,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962克,其行为确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且毒品数量大,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杨某曾因毒品犯罪两次被判处刑罚,属毒品再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