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为民办实事 土乡法官在行动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5-06 18:17:37      访问人数:


为不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行动成果,快速高效处理解决纠纷,民事审判庭法官本着司法为民理念,提前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做到案结事了。切实将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做实做细。

2021年4月6日,互助县法院受理一起关于当归苗买卖合同纠纷,定于2021年5月11日开庭,法官经阅卷后,发现该案需对案涉纠纷的成因及损失进行两方面的鉴定。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和有效解决矛盾纠纷。法官提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了解案情,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告知案涉纠纷鉴定的法律后果。

2019年12月22日,原、被告签订《订购当归苗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当归苗40袋,每袋500元,交付定金3000元。待原告种植了40亩当归后,发现至少有15亩的当归有严重抽苔现象。于是,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给付经济损失75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案件调解过程中,经主审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原告诉讼请求及其提供的证据说理调解后,原告陈述事实的话音刚落,被告便说“我也是农民,深知农民的苦,种当归也不容易。现在当归苗抽苔的原因不明,但是我愿意向原告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就此,该案以被告向原告当庭支付6000元经济补偿金而调解结案。

主审法官最后说道,买卖合同的风险,在货物交付前由卖方承担风险;在货物交付后,由买方承担。双方在该案中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化干戈为玉帛,体现了中华民族互谅互让的传统美德,但在以后的生活中要学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