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半路夫妻实属不易 互谅互让才能白头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6-01 15:17:03      访问人数:

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家庭和睦,利己利家,有益社会,但当今社会离婚率仍然较高,在离婚后人们仍然有追求幸福的愿望,因此再婚家庭也比较普遍。相比第一次婚姻,再婚感情基础薄弱,再加上亲生子女继子女教育问题、经济纠纷等更多更复杂的现实问题,再婚的婚姻更容易产生裂痕。再婚案件的离婚纠纷,财产分割更为困难。

近期,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理马某某诉冶某离婚纠纷一案,因双方系再婚,双方感情基础不牢靠,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和经济纠纷产生矛盾,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再婚,经历过一次感情的失败,再次携手不容易,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为经济问题无法厘清,婚前婚后财产纠葛不断,双方矛盾很深,法官最终确认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经征求被告意见,被告同意离婚,但对于原告主张的共同财产提出异议,认为现有车辆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同意分割。因财产分割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调解意见,该案开庭审理。经庭审查明,双方现有车辆系被告以其婚前的个人车辆在二手车行置换后取得,置换后对于车款差价部分需办理贷款,因双方已结婚,被告同意将车辆所有权登记在原告名下,并以原告名义办理贷款手续,婚后一同偿还贷款。查明上述事实后,法官在庭审中再次就车辆进行分割调解,但原告认为既然已置换,现有的车辆就属于夫妻共有,已折抵前期车辆的车款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仅对共同还贷的部分予以适当补偿,庭审中双方仍未能调解解决车辆分割问题。最终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判决双方离婚,确认置换折抵部分属于被告婚前个人财产,并依照法律规定对现有车辆依法进行判决。

法官提醒:婚姻不易,无论一婚还是二婚,彼此应真诚对待,相互理解,多一份关心、多一份真诚,这样才能得到想要的幸福生活。半路夫妻实属不易,重新携手后更应当相互尊重、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