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小摸竟成瘾 不思悔改六获刑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6-02 15:58:03      访问人数:

近日,海东市乐都区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一男子因盗窃成瘾,多次小偷小摸,现又因盗窃罪再次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这是该被告人已第六次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自2002年起,李某某走上犯罪道路,从此一发不可收拾。2002年5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10年4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5年8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7年9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8年11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0年12月,因盗窃被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金300元的行政处罚。

多次的牢狱经历,李某某不知悔改,在2020年3月21日至3月30日期间,对“某精品”女装店、某板材店、某文具店再次实施盗窃,共3次盗窃现金146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曾因犯盗窃罪被多次判处刑罚,主观恶性较深,对其可酌定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从案情看李某某每次所盗窃的金额虽然仅有百余元,数额不大,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却符合“多次盗窃”的入罪条件,最终被判处刑罚,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违法犯罪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