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中院上门为群众断案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7-22 09:30:53      访问人数:

 

近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乐都区某小区内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的诉案。该院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不仅实现了“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还有效增加了司法透明度,并将普法宣传融入审判工作后,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据了解,柯某系乐都区某小区住户,2017年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小区1套住房并一直居住至今。2019年,因开发商其他经济纠纷,包括柯某所购房屋在内的4套房屋被人民法院查封。柯某向平安区人民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的诉求,要求停止对其房屋的执行,平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申请执行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海东中院。海东中院受理该案后,考虑此类案件直接关系小区住户的切身利益,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进社区,通过就地宣判案件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    

开庭当日,合议庭法官在小区院内支起法庭开庭,百余名小区住户和当地群众旁听了庭审。经过近2小时的庭审,案件当庭宣判。庭后,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对法院巡回审判方式和法官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赞誉不已,认为“抬起衙门就群众”,不仅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还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通过巡回审判,既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让小区住户感受到了便民服务的效率和司法的温度、教育整顿的新成效、法院队伍的新变化,推进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走深走实。庭审结束后,海东中院法官和工作人员设立法律咨询点,通过生动典型的案例,为小区住户答疑释惑,进行普法宣传,以此提高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引导人民群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