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用手中的法槌 守护“舌尖上”的食品安全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7-28 11:11:29      访问人数: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用手中的法槌维护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与执行力,用法律的准绳为群众编织起维护“舌尖上的安全”绿色屏障,平安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在行动。

近日,平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受理了申请执行人海东市某管理局申请强制执行罚款60000元一案。2020年9月15日,申请执行人海东市某管理局在对被执行人海东市某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餐厅厨房面点间案板底下白色保鲜盒(当时未加盖)内约五袋食用碱(生产日期为2019年1月1日,保质期18个月)已超过保质期75天。在未被查处前,面点师已将其中1袋约30克左右食用碱用于花卷、馒头等面点加工制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遂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食品添加剂予以扣押,并处罚款60000元。被执行人海东市某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经申请执行人海东市某管理局催告后,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为彰显行政行为的公信力,申请执行人海东市某管理局遂向平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审查,申请执行人海东市某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罚款60000元。

下一步,平安区人民法院将通过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与各行政机关的联系,充分发挥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在食品安全执法领域的执法、司法能力的提升,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合力,为营造人民满意的食品安全环境提供有力的行政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