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院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等会议精神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8-09 09:00:06      访问人数:

 


7月28日,青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精神并研究提出贯彻措施。

会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在建党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之际召开两次重要会议,充分体现了最高法院对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会议既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又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为做好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坚持改革思维和强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确保会议精神在青海法院落实落细。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省各级法院全体干警,对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和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为青海“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

二是充分有效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全省涉“三农”领域案件,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文明进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助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明确参与途径、完善工作规则,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诉调对接、诉源治理,推动基层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全面推进“一站式”建设,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坚持抬起衙门就群众,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三是推进全省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建设。综合考虑城乡、农牧区差异,不断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加快推进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生态法庭建设,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改善人民法庭工作条件,提升保障水平。健全完善人民法庭干警挂职锻炼、培训、考核等机制,不断提高能力素质水平。

四是推动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构建权责明晰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明确办案责任。构建科学有效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监管职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体系,健全指导性案例制度、推进类案检索、强化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体系,完善法官惩戒制度。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权利与责任相统一,责任与保障相匹配,完善诉讼职业保障、履职保护等制度机制,加强制度举措衔接配套,健全完善司法责任保障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法官依法履职保护机制。深化法院人事制度改革,细化落实员额、编制省级统筹和动态调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