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中院:贡献司法力量 接续乡村振兴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8-19 08:46:32      访问人数:

 

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大局,紧扣“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努力在驻村干部带动乡村振兴服务发展上下功夫,用实际行动回应农牧区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

选准派强“第一书记”,提供人才支持。院党组高度重视驻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坚持把优秀干警选用到脱贫攻坚一线,自2015年以来连续三届选派5名政治素质过硬、工作经验丰富、热心服务群众、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干警深入脱贫攻坚一线。落实驻村干部生活补助、体检、保障等待遇保障,注重选拔使用在脱贫攻坚一线表现突出的扶贫干部,确保他们安心工作,激励他们担当作为,推动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建功立业。

“挂诊式”设点普法,精准服务促发展。打造精准普法模式,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用性为着力点,驻村干部定期深入所在村社,针对群众存在的婚姻家庭、草场纠纷、民事侵权等法律问题开展普法服务,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真情帮扶群众,让司法更有“温度”。驻村干部主动发挥自身法律优势,依法为生活困难的农牧区诉讼当事人提供缓减免交诉讼费、司法救助及保险救助等方面的帮助,强化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线索移送、回访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驻村干部主动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效果互促,为困难群众脱贫、乡村振兴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