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法院茶汉素法庭:“四个坚持”推动“枫桥经验”湟源化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8-20 09:24:41      访问人数:

 

茶汉素法庭位于和平乡茶汉素村,成立于1956年,是湟源县法院两个派出法庭之一,占地面积1056.87平方米,建筑面积689.6平方米。负责管辖湟源县和平乡和日月藏族乡41个行政村,管辖面积653.95平方公里,辖区常住人口27742人。法庭现有干警7名。辖区内现有人民陪审员7名,特邀人民调解员2名。五年来,茶汉素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07件,结案1294件,结案率99.01%,其中调解撤诉1181件,调撤率90.36%。

湟源县法院以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立足司法职能,促进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再拓展、社会治理能力再提升,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群众矛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致力打造多元主体参与、多种方式解纷、多种资源整合的“枫桥式人民法庭”。今年以来,由当地村委会、司法所、综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案件67件,占比48.2%,积极满足乡村法治需求及人民群众期盼开展巡回审判17件,占比12.2%,为从源头上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和高效化而对村两委、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陪审员等开展业务指导培训21次,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让“枫桥经验”在茶汉素法庭落地开花,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的法治社会环境。

坚持普法先行  防“纷”于未发

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目标,将日常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积极协助“共建村”村委梳理与村民自治管理相关的“村规民约”,指导各村开展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新时代乡村服务治理理念的创新,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振兴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基层政权和社会治理保驾护航。2021年7月19日至8月5日,茶汉素法庭工作人员深入和平乡及日月乡共27个行政村,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向辖区各村新一届“两委”班子成员宣传新时代“枫桥经验”,就各村在乡村振兴建设期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法官们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各村委成员进行政策宣讲,并针对各地区多发性、群体性的矛盾纠纷如何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对大家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坚持释法析理   解“纷”于诉前

“请问法庭工作人员在吗?”“我们是附近的村民,隔壁小高陵的老板拖欠我们的分红款一直不给,我们前来咨询”“我们要起诉他,该怎么办,请你们帮帮我们”,2021年5月11日上午,数百名和平乡茶汉素村的群众来到茶汉素法庭门口,面色焦急。原来,2011年和平乡茶汉素村争取到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资金219万元,该笔资金经全体村民协商一致,以“入股分红”的合作模式,以全体村民的名义入股到和平乡小高陵村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全体村民与该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项目合同书》,入股后该村村民将以股东身份每年在合作社获取分红。但自2019年起该合作社一直未向村民分红,400多户村民遂到法庭寻求救济途径。法庭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到村上及合作社了解情况,考虑到案件涉及到扶贫资金,且涉及群众较多,影响较大,一方面积极指导茶汉素村两委班子成员安抚群众情绪,协调村委派出两名较有群众基础的村干部一起参与调解,另一方面找到合作社负责人,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经过八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在诉前达成协议,该合作社当场向村民们履行了给付义务。

坚持巡回审判   断“纷”于诉内

充分发挥巡回审理、现场办案、以案释法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优势,深入田间地头,走进百姓宅院,就地审理土地流转、继承、赡养等老百姓最关心的纠纷,在庭审中讲法理,在调解中讲道理,在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的同时,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在湟源县和平乡白水村13名村民起诉某奶牛养殖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奶牛养殖公司与原告张某等13位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原告等人的耕地用于奶牛养殖,双方约定每亩土地租金为500元,期限为10年,定于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租金,在土地租赁合同履行满三年后,被告开始欠付租金,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租金。茶汉素法庭在受理案件后及时对涉诉土地进行实地勘查,对被告法人的资质及资信情况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为减轻13位村民的诉累,茶汉素法庭决定就地巡回办理此案,力争就地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纷争,调解过程中,合议庭在明晰产权后,在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的基础上,邀请该村村支部书记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参与到调解中,充分利用干部群众的资源调和矛盾,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合议庭人员一边疏导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一边围绕争议焦点给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一上午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拖欠13位原告的土地租赁费用。在审理湟源县日月牧场一牧民家庭继承纠纷案中,因考虑到原被告居住地距离法庭较远,且还有几位当事人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不能到庭应诉,茶汉素法庭干警驱车60余公里主动上门到牧民家里开展巡回审判,经过法庭耐心调解、细心说法明理,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继承纠纷圆满化解。从“坐堂问案”到“送法上门”,充分彰显了法庭传播公平正义、司法为民便民的情怀。

坚持多元调解   化“纷”于诉源

加大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矛盾的力度,主动与辖区各村村委联系,及时了解辖区村民动向,充分调动村两委、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的积极性,实现诉前、诉中案件的联调、联动,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为辖区和谐安宁提供了新思路,走出了一条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新路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6月2日,家住和平乡茶汉素村村民谢某某邻居家新修墙面,侵占其排水沟,同时影响其车辆出行,双方协商未果,遂向法庭递来一纸诉状。法庭工作人员接到诉状后,第一时间赶到了纠纷现场,当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存在亲属关系后,法庭工作人员便委托当地村委进行调解,在不到1个小时的劝说下,双方便握手言和,原告撤回了诉状,被告及时拆除了影响原告排水和出行的墙面部分,双方满意而归。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茶汉素法庭在学习“枫桥经验”中摸索出了适合当地乡风民俗的创新之举,将纠纷解决由法院的“一元化”变为以法院为主导的“多元化”,形成新的治理格局。“以前,我们的工作就是审案,相对程序化一些。现在通过多元化联动,在理与法上会让老百姓更明白、更具人性化、更容易接受,矛盾也更容易化解,也能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这也是我们基层法官工作的一个新变化,效果不错,群众反映也挺好。”湟源县法院院长张静说。在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看似让法官增加了很多前期工作,但实际上既能让老百姓的纠纷得到更快、更有效的解决,又能通过更多部门联动快速化解纠纷矛盾,有力促进和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