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调解解民忧 柔情司法暖人心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日期:2021-09-14 09:19:02      访问人数:


近日,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与远在郑州疫情防控区的被告周某通过微信视频取得联系,依法通过网上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了原告朱某与被告周某抚养权纠纷一案。在法官细致耐心的作了大量调解工作后,原、被告双方在视频中互谅互让,并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原告朱某与被告周某因感情破裂,已于2020年10月9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婚生子朱某宸(2012年8月5日出生)和婚生次子朱某誉(2015年7月26日出生)先由原告抚养,待被告经济稳定后,由被告抚养婚生次子朱某誉。现因被告一直在郑州居住,故并未接走婚生次子朱某誉,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抚养婚生次子朱某誉。

法官在审理案件中,了解到被告周某目前居住在河南郑州,属于重点疫情防控区,因受疫情影响,被告经济能力较为困难,暂时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又在得知被告已经长达几个月未见到两个儿子的情况下,主审法官通过视频方式先让孩子与被告进行会面,当朱某誉用奶声奶气的语言喊出一声“妈妈”的时候,被告周某的眼泪婆娑而下,被告哽咽的问儿子是否想她时,儿子回答特别想妈妈,特别想跟妈妈在一起生活。看到这一幕,主审法官感慨万千,遂通过做大量细致耐心的工作,渐渐消除了原、被告双方的隔阂,并从法理兼顾情理的角度,就抚养权及探视权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及告知,最终被告同意抚养婚生次子,但因其目前经济困难,原告同意半年后,再由被告抚养婚生次子。结案后,远在郑州的被告周某一再向法官发短信道谢,法官亦鼓励她自强不息,努力工作,为小孩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家事案件审判,根本之道在于治愈隐痛,法律是刚性的,但并不妨碍被法官温情适用。城东法院少年家事庭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调高审判效益,节约司法资源,积极探索工作方式方法,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的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真正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实际行动。